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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李克穆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
部环境,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国有企业改革和
发展涉及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从微观到宏观的复杂
的社会系统工程。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在加强宏
观调控、综合配套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制止不合理的重复建
设、市场体系和秩序的建设与规范、健全法制等方面加大力度,
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加强宏观调控,改善宏观经济环境
国有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离不开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搞
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才能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有利的宏观经济
环境。
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在总体上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的同时,经济运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特点、新趋势,一些深
层次的问题不断显现出来。针对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
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98年开始,连续作出了一系列扩大
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使国民经济保持了
较快的增长速度。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改善宏观经济环境,
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当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努力发挥货
币政策的作用,配合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有效地拉动
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加快结构调整,开拓市场,增加就业,
确保社会稳定,继续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外开放使我国经济对外部资源和外部市场的依赖程度不
断提高,国际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越来越直接和明显,
国有企业在经营决策上越来越需要考虑国际供求、汇率、国际
经济周期、他国经济动向等外部因素。经济全球化进程对于我
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面对经济全球化,我们必须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大背景
下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主要依赖国内市场的基础上,
必须积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更深入更
广泛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有
利条件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积极培育一批
实力强大、技术和管理先进的国有企业和具备一定国际比较优
势的拳头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
需要着力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大力提高出口产品质
量,优化出口结构,以扩大机电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优质名
牌产品出口为重点,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继
续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和深度拓展传统市场,大力
开拓有潜力的新兴市场。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
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国外投资,发挥比较优势,发
展加工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三、制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加快行业重组和结构调整
不合理的重复建设是我国经济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
在近年来市场形势出现买方市场特征的情况下,多年来不合理
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恶果,如产业结构失调、资源浪费、产品积
压、恶性市场竞争等,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危害,
极大地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制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要通过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在
投资与建设领域以及在投资决策的关键环节,建立有效的约束
机制,卡住不合理重复建设的源头,在维护合理市场竞争的同
时,坚决制止出现不合理的重复建设。
对于以往重复建设已经形成的项目和严重过剩的生产能力,
要尊重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按照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目标,采
取经济或必要的行政措施,进行全面的行业调整和改组,淘汰
一批过剩的生产能力。能够以现有企业为依托,通过改革、改
组、改造或扩建提高生产能力的,就不铺新摊子。
在对外开放的格局下,需要按照国际化的要求和打破垄断、
鼓励竞争的原则,通过联合、兼并和改组,组建技术水平高、
有竞争能力的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同时,要注重发挥
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立法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
优胜劣汰的机制,防止产生新的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形成产业
结构合理化的良性循环。
四、发展市场体系,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体系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
件。发展和完善我国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建立有利于商品、资
金、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良好的市场
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的重要保障。
首先,进一步培育市场体系。要针对供求关系的新特点,
推动商品和要素市场的深化发展,把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机制
结合起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促进经济增长。对商品市场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重点发展高
层次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
村消费品市场,尽快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局面。通过流通企业
重组改善市场组织结构,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推动现代化营
销方式的发展。促进各类要素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其次,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改革体制,强化法制,切实加
强市场管理,清除分割、封锁市场的各种行政性壁垒,防止任
何形式的地区封锁、城乡分割、行业壁垒和部门垄断;提高各
类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切实强化信用观念,严格
结算纪律,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坚决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制
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行为;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五、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中介服务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中介服务体系在市场经
济中具有服务、沟通、协调、公证和监督的重要功能,在维护
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中介组织提供高效、公正
的中介服务。为此,必须在法制化、规范化的基础上,促进中
介服务体系的规范发展。首先,中介组织要与政府部门彻底脱
钩,撤销或改组一切由政府机构创办的商业性中介组织,避免
权力介入中介服务,确保中介服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
强化法治,加强监管,所有中介组织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设立和
运作,接受法律约束、规范和监督。再次,大力整顿和规范中
介市场,促进正当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可以通过执业范围分
级管理、评定信誉等级等手段扶优抑劣,提高中介组织的整体
服务水平。
六、建立健全经济法律制度,形成规范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
本方略,对我国的法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国有企
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
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
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促进产业进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
继续加快民商法领域的立法,尽早形成我国完备的法律体系。
在实行政企分开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调节政企关系。
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
的法律制度,用法制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规范国有
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
废银行债务等现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抓紧建立符合
国情的反对垄断、保障公平交易、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制体系,
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效率和实
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12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