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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黄楠森
几个月来,随着对“法轮功”种种歪理邪说和罪恶活动进
行的广泛而深入的揭发与批判,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
幡然悔悟,同“法轮功”划清了界限。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
少数“法轮功”骨干分子顽固坚持,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公开
向国家、社会挑战。他们扬言“法轮功”是超常现象,非一般
人所能理解,他们终将成仙成佛。这些人为什么会这样执迷不
悟呢?
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轮功”打着宗教的旗号,
宣称李洪志本人是最伟大的神,比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还要
高明得多,使许多人上当受骗。现在点明“法轮功”是邪教,
就是说它不是真正的宗教,宗教的外衣只不过是它骗人上当的
手段。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一个人可以信
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可以信仰这个宗教,也可以信仰那个
宗教。因为宗教信仰是个人的事情,在我国有充分的自由。但
“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一种邪教,当然不能给予这种自由。
《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提出
了充分的根据来证明这个结论。这里我只想从宗教与“法轮功
”的根本区别上说明,宗教只是“法轮功”的伪装,它不是真
正的宗教。宗教把神作为一种精神寄托来信仰,纯属个人的事
情,是自足的;“法轮功”把李洪志作为最高统治者来崇拜,
强迫别人信仰,包藏着反社会、反人类的祸心,是向外扩张的。
宗教对其他信仰和其他宗教抱宽容态度;“法轮功”要向外扩
张,征服一切,统治一切,因而是排他的、消除异己的。宗教
虽有组织活动,但是公开的、合法的;“法轮功”大搞秘密结
社和地下非法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所以,“法轮功”决
不是一般的宗教组织,练功决不是一般的宗教活动,李洪志不
可能给予他的信徒以任何精神寄托和终极关怀。执迷不悟者应
该猛醒了。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12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