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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郝立新
邪教是现代社会的毒瘤。无论从理论本质还是从社会危害
来看,李洪志炮制的“法轮功”都具备了邪教的性质,即具有
反社会、反人民、反科学、反人道等基本特征。
“法轮功”的反社会性表现在,它向人们灌输和煽动反社
会的情绪,鼓动人们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法轮功
”以“功”载“道”,散布社会倒退论、世界末日论,逆社会
进步潮流而动,惟恐天下不乱。它以神的“启示录”的形式出
现,以“法轮大法”为最高准绳,以“弘法”、“护法”为其
追随者的最高使命,鼓动人们向社会主义制度挑战,与党和政
府分庭抗礼。
“法轮功”的反人民性表现在,它是李洪志和极少数“法
轮功”骨干分子追逐名利并实现其政治野心的工具,同广大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违背。李洪志以“救世主”自居,大搞教
主崇拜,愚弄和欺骗群众,利用人们强身健体、医治疾病的心
理,抛弃起码的公德,弄虚作假,诈骗钱财,坑害百姓。“法
轮功”歪理邪说导致的一幕幕人间悲剧,是人们有目共睹的。
“法轮功”的反科学性表现在,它违背科学常识,反对科
学理性,诋毁科学真理。李洪志把自己当作真理的化身,向人
们灌输愚昧主义和神秘主义,要求人们盲从“法轮大法”,宣
称此法能解决现代科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面对人们的质疑,
“法轮功”把自己的歪理邪说打扮成“超人”所悟到的真谛,
而把科学真理斥之为“凡人”的俗见。“法轮功”充其量不过
是低级的粗俗形式的唯心主义,是各种迷信邪说的大杂烩。
“法轮功”的反人道性表现在,它不仅要求信奉者清心寡
欲、逃避人生,并且诱导信奉者特别是患病者拒斥治疗救生的
科学手段。这真是草菅人命。不少“法轮功”的信奉者放弃了
对人生幸福和事业的正当追求,抛弃了人的正常生活,整天沉
溺在“法轮功”构筑的荒诞世界里而不能自拔,并甘愿为李洪
志这个欺世盗名者献身。一些患者在“法轮功”邪教的鼓噪下
信神信鬼,延误了医治的良机而丧失了宝贵的生命。
因此,只有坚决铲除“法轮功”邪教这一社会毒瘤,国家
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12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