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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霍光来
我们首钢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大量的事实证明,“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它危害社会,严重
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如果任其发展,必然
国无宁日,民无宁日。
首钢是国有特大型企业。改革开放以来,首钢从一个单纯
的钢铁企业,发展成为以钢铁业为主,兼营矿业、机械、电子、
建筑、航运等,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特大
型企业集团。首钢二十年的变化,归根到底是靠邓小平理论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法轮
功”动不动就煽动聚众闹事。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动乱局面
记忆犹新的首钢广大干部职工,对于“法轮功”这一邪教组织
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广大职工坚信,只有保持社会稳定,经
济才能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提高,综合国力才能增强。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从事了大量的非法活动。对不
赞成“法轮功”的,甚至有的只是稍有微词,李洪志及其“法
轮功”组织就以“讨个说法”和“护法”的名义,策划和挑唆
进行大规模的非法聚集,严重破坏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扰乱
了公民正常的生活,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正常进行。我们广大职工是坚决反对的。当前,我们国有
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
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步伐。无数事实证明,要把
中央确定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落到实处,实现国
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跨世纪目标,就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
指导,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排除一切干扰,坚决维护稳定大
局,而决不能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当。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12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