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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周桂钿
邪教在世界各地流行,他们宣传世界末日,说他们有能力
救世;认为科学不行,政府也不行,社会一切文明都不行,只
有他们那一套才行。邪教在世界各地做了许多坏事。例如,美
国“人民圣殿教”组织九百多人集体自杀,造成震惊世界的大
惨案。世界许多国家出现邪教,并已成为世界性的可怕又可恶
的流行病———“社会艾滋病”。这些邪教传的是歪理邪说,
干的是歪门邪道,具有严重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社会安
定被破坏,人民谈邪教而色变。“法轮功”就是地地道道的邪
教。我国政府根据人民的愿望,依法取缔“法轮功”,大快人
心。
世界各国负责任的政府,都无法容忍邪教蔓延。许多政府
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付邪教。有的取缔邪教组织,逮捕邪教头目
和骨干分子;有的对邪教重要人物进行监视,严加管制。对于
境外的邪教分子,不准入境;或者入境后,严密监视。就连对
别国处理邪教的措施指手画脚的美国,对其本国的邪教也不能
容忍,甚至动用坦克、大炮和直升机,用强大的武力摧毁邪教
“大卫教”的据点。日本也逮捕了“奥姆真理教”的头目麻原
彰晃和其他骨干分子。欧洲各国视邪教为洪水猛兽,严加防范。
各国人民害怕邪教,就像害怕瘟疫、害怕艾滋病那样;各国人
民痛恨邪教,就像痛恨贩毒分子那样。邪教在世界各地,如同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天下之大,已没有邪教的立足之地。邪
教组织“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许多骨干分子出来揭发,一
般受迷惑的群众在认识到它的邪恶本质后,也纷纷起来反戈一
击。据统计,因为练“法轮功”误入歧途而丧命的达一千四百
多人,使许多幸福家庭家破人亡。
总之,全世界的邪教都有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邪教是
社会文明的大敌。因此,无论哪一国的政府,都反对邪教的罪
恶活动。我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法轮功”,正是
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表现。
《人民日报》 (1999年11月12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