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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老人在退休之后都能很好地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比
如,保养身体,勤于锻炼;练字学画,陶冶性情;外出旅游,
欣赏祖国大好河山,等等。但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种家庭“啃
老”现象,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笔者有一位朋友,曾自豪地对我说:“我结婚后与退休的
父母是‘分而不离’的关系。”笔者不解,友告曰:自己的家
作宾馆,父母的家当饭店;白天在“饭店”吃饭,晚上回“宾
馆”休息。听完解释,颇为朋友高兴:你的父母对你们太好啦!
可当笔者有机会见到朋友的父母,向他们表示敬意时,二位老
人却苦笑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呀!不满足儿子儿媳的要求,
将来日子不得安宁,孙儿(或孙女)也不让瞧上一眼。顿时,
笔者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
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出现这样的状况:父母亲是佣
人,儿子是主人,儿媳是客人,孙子(女)是先人。老人既要
做家务还要贴补生活费用。这种“啃老”现象虽是出于父母对
儿女的关心、爱护,但做儿女的把大量的家务事推给老人,又
不断地“蚕食”父母,也太自私了。他们没为老人想想:父母
退休在家比上班还紧张劳累,这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吗?父
母辛苦劳作了一辈子,倘若晚年得不到充分的调养,是难以长
寿的。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爱应是相互的。父母年迈了,
家庭之爱应以青年人的奉献为主。弃“啃老”、崇“爱老”应
成为家庭生活的主旋律。
四川峨边县档案局
郑光齐
《人民日报》 (2000年02月03日第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