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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县 杨 旗
如今,我们常可以看到一些“有理取闹”的现象,如某些
人自恃有理,于是就结伙越级上访,或破坏公共财物,或设障
阻拦交通、施工等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很
坏的影响。这些所谓的“有理取闹”现象,不仅是不冷静、不
明智的,而且是十分错误的。
首先,世间有大道理和小道理,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民
族大业、全局利益是大道理,“发展是硬道理”,而一切有损、
有害于大道理的言行都是不正确的。如果自以为自己有理,就
舍弃正常的方式和渠道,单凭一时冲动随意去“闹”,发展将
从何谈起?整体利益又如何保证?“闹”来“闹”去,最终吃
亏的只能还是自己。
其次,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自然无可非议。但
如果一味讲维权,而忘记了必须依法这个前提,遇事由着性子
去“闹”,甚至感情用事不顾后果,到头来,不仅会把“有理
”闹成“无理”,给自己带来始料不及的苦头,而且还可能被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改革攻坚期,改革势必会触及
人们的利益。原有的利益受影响,应有的利益难落实,预期的
利益未兑现等情况,大家都有可能碰上。对此,如果我们有些
干部工作马虎应付,不愿或不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人
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漠然置之,遇事推诿扯皮,就可能把小事拖
成“大事”,问题酿成“灾情”,不仅耽误了解决问题的时机,
而且激化了矛盾,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解决“有理取闹”现象的办法,首先是各级领导干
部要端正思想,转变作风,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俯下身子当
公仆,努力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透,不使矛盾激化,防
患于未然,千万别等“管涌”变“溃堤”时,才在上级批示或
在舆论监督下,亡羊补牢。其次是广大群众要识大体、顾大局,
遇到事情要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争取解决,自觉做到依法维权
而不是依“闹”维权。
《人民日报》 (2000年02月13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