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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武侠报道:中国法学会3月14日邀请部分法律
专家举行座谈会,呼吁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为西
部大开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家们认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进行一系列“环
境改造工程”。而在“环境改造工程”中,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核心工程”。只有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才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才能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才
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地区的持续稳定,促进西
部开发健康有序进行,有效地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防止
违背科学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一哄而上。
专家们指出,当务之急,就是要使西部地区的各级干部,
特别是领导干部懂得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
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西部开发,科技要先
行,法制也要先行。一定要未雨绸缪,先精心谋划,先完善必
要的法律来规范行动。要认真学习东部地区,尤其是经济特区
实行开放的成功经验,着眼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
要,着眼于充分利用西部地区的优势,加快地方性立法,加强
司法、执法工作,建立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普及法律知识,
完善法律服务,善于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使西部
大开发有良好的法治秩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佘孟孝呼吁,中
国法学会以及所属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要
立即着手在西部地区开展赠送法律图书和光盘的活动,加大法
制宣传的力度;要开展多门类的法律培训工作,为西部地区多
培养法律人才;尤其要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工作者深入实际,
对西部地区的法制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对西部的法制
环境与东部地区法制环境进行比较研究,对改善西部法制环境
所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努力在实
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17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