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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外经贸部副部长张祥今天主持召开座
谈会,代表有关主管部门就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商用密码管理
条例》和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号公告听取与会的美国
、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部分驻华机构代表的意见。
张祥表示,纳入本条例管理范围的“密码产品及含有密码
技术的设备”,只限于以加密解密操作为核心功能的专用硬件、
软件,其他如无线手机、Windows(视窗)软件、浏览器软件等
都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他说,中国对外国的“密码产品及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
不实行密钥托管,外商在这方面不必担心。
他指出,中国政府按照WTO规则和对外承诺,已经着手对有
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研究,需要修改的将加以修改。《商用
密码管理条例》也在清理、研究之列。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17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