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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温红彦报道: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是教
育部今年的第一个改革议题。如何深刻地认识“减负”,进一
步搞好“减负”,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强调:“减负”要坚
定不移,措施须积极稳妥。
“减负”不是降低教育教学质量,不是取消考试。教育部
负责人指出,“减负”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
“减负”与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二者是相辅
相成、辩证统一的整体。必要的负担是学生成长的动力,过重
的负担则会成为阻力,“减负”只是减掉妨碍学生身心健康和
全面发展的过重负担,决不意味着降低对学生学业应有的要求
和降低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正确处理“减负”与考试的关系。
“减负”并不意味着取消考试,而是要减少考试次数,改革考
试内容,特别是改革过去那种死记硬背式的考试和束缚学生思
维发展的“标准化”考试;三是正确处理“减负”与培养学生
顽强意志、刻苦学习精神的关系。“减负”是为了让学生获得
更多主动发展、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空间,引导学生刻
苦钻研、积极探索的精神。
怎样把“减负”深入下去?据了解,教育部近期将配合“
减负”出台以下改革措施:修订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学科的教学
大纲和教材,使之更好地体现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基础性和发
展性,从而减轻过重课业负担;进行中考改革,即将颁布的《
关于200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严格控
制考试科目,考试命题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核,发挥中考改革
对“减负”的积极作用;积极进行普通高中的毕业会考制度改
革;继续扩大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同时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
育;研究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的质量效益和
科学化水平;加快教师继续教育的进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争取2002年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目标。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17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