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和引资要有所作为
———五论扩大有效需求

  本报评论员

  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均出现下降,
给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带来相当大的压力。面对这一严峻
形势,中央明确提出把“千方百计扩大出口,积极有效利用外
资”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这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
生了深刻变化。年初以来,国际政治、经济中的不稳定和不确
定因素增加,亚洲经济复苏给我国出口和利用外资既带来机遇,
也带来竞争和挑战。总体上看,今年世界经济仍将在低位运行,
国际市场容量不会有大的扩张,对我扩大出口不利;而近几个
月,随着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经济趋于好转,国际资本向这些
国家回流较多,也影响了我国吸收外资的增加。

  目前,我国外贸出口约占国民经济总量的20%,利用外资
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扩大出口,增加引资,直
接关系到今年国民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扩大内需的
同时,一定要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形成合力,力争在出口和
引资方面有所作为。

  首先是千方百计扩大出口。要加大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力度,
提高出口竞争力,支持一批优质名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
化贸易方式,大力推动和扶持一般贸易出口;继续推进进出口
市场多元化,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
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带动国产设备、技术和原材料出口;充
分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支持扩大出口,对竞争潜
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的出口商品,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进一
步减轻出口税负;整顿、清理对外贸进出口的不合理收费,促
进出口增加;依据国际惯例,坚持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进行交
涉和斗争,严厉打击走私活动,确保我国正常的出口贸易。

  其次是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具体来讲,就是要认真研究国
际资本的动向,适当放宽外商投资领域,特别是进一步扩大服
务业对外开放;调整不利于吸引外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外
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投资
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坚决制止对这些企
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各种摊派;采取有效方式招商引资,提
高项目成功率。

《人民日报》 (1999年08月03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