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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国庆前夕,从中共中央组织部、统战部传来喜讯: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全部配备了党外副省长、副主席、
副市长或省长助理、主席助理。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取得的重要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
人士合作共事的新进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成
就。
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
持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毛泽东同志说过: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
共产党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
垄断一切的权力。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十分重视同党外人士合
作共事。新中国成立以前,我们党就在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三
三制”民主政权,各级政权机构中,共产党员、进步分子和中
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在中央、地方
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中吸收大量党外人士,开创了共同协商和
管理国家大事的新局面。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
平同志曾多次指出,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
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
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一切爱国的党外朋友们的合作。以江泽民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吸
收更多的党外人士参加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谱写了党与党
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新篇章。
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
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巩固国家政权的必然要求。我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要求我们党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必须最大限度地体
现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泛团结各民族、各阶层、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
业。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
主义制度之所以经受住了各种严峻考验和挑战,不断得到巩固,
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历届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中,
都注意吸收各方面党外代表人物,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目
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
分发扬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
根本上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在
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进一步
巩固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
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这个政党制
度中,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与之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
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
士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是参政党履行参政议
政职能的重要途径和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力
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保证。我们党同党外人
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合作共事越充分,越有利于发挥我国多党合
作制度的优势,有效抵制西方多党制、议会制的影响。
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有利于各级政府和司
法机关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外干部是
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民主党
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具有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等优势,他
们之中有着大量的各个方面的优秀人才。大胆选拔使用德才兼
备的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既能保持领导班
子的合理结构,也有利于对中国共产党实行民主监督,加强和
改善党的领导。邓小平同志指出,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能够
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
我们工作中一些我们没有发现的缺点和错误。安排党外人士担
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在党外人士与各级政府之间架起
了沟通的桥梁,为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批评
和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这对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实行科学正确的领导是十分有利的。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
和各界人士的共同事业。我们党现在是拥有6000多万党员的大
党,但是共产党员在全国人民中仍是少数。在国家机关和各项
事业中,大量工作仍要依靠党外人士来做。各级党委要深刻认
识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意义,克服“清一色”思想,把
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选配到各级政府
和司法机关的领导岗位上来,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不能
因机构设置和变动使安排党外干部工作受到影响;要善于与党
外人士合作共事,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专长,保
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要加强对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和实践锻
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
理、数量充足的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各级组织、统战部门要在
党委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
担任实职的各级党外干部,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和
国家的方针政策,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切实履行好人民赋予
的职责,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贡献。
江泽民同志指出:“共产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的原则
是坚定不移的。”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与党外人士
在国家政权机关中合作共事,巩固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
为在21世纪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民族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共同
奋斗!
《人民日报》 (1999年09月27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