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般配?(金台随感)

  刘学洙

  近日听得一桩趣闻:某厂装修大门,想来点名人效应,托
人请一位京城书法家题写厂名。经联系,对方索价三万余元,
一字值数千金。厂方又托人求情,希望优惠一下贫困地区。书
法家劝告曰:

  “既是贫困地区,就请当地书法家写写罢,不一定要我写
嘛!一间茅草屋里摆一套意大利真皮沙发,也不般配嘛!”

  几经恳请,终于降价到万元成交。于是,厂方立即派两人
坐飞机晋京登门感谢,捧回了这“意大利皮沙发”。

  中国特色,惯以地位高低替代价值和水平高低。此公书法
我也瞻仰过,火气有余,而书卷气不足。如果要掏自己而不是
公家的腰包,我想无论如何是不会买它的。

  文人作书画诗文要有偿服务,天经地义,无可指责。不仅
如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事事都得讲等价交换;就是古代也
不例外。《隋书·郑译传》有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
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以
后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即出此典。郑板桥一身傲
骨,但自订润笔很明确,且声明“以白银为妙”,送点什么烟
酒之类概不作数。齐白石一生卖画,亲友概不例外。鲁迅索取
稿费也毫不含糊,从他的书信集里可以发现,他催稿费、催版
税的信不断。他们不像现在有“公”字号“阳性”、“隐性”
丰厚收入,全靠自己的才能和劳动维持生活,理直气壮计较稿
酬,丝毫无损他们的人品风范。

  只是,似乎从没有听说过郑板桥、齐白石认为穷人家里不
配挂他们的作品。相反,郑板桥(以及许多书画大师)很乐意
赠送作品给贫寒的知音者,这类佳话不胜枚举。鲁迅之赠书给
贫苦的青年,更是人所共知。古人视“千金酬知己”为美谈,
到得今日名家,沦落为“千金敲知己”,岂不令我等今人气短。
而且,把最纯粹的中国艺术———书法自比为舶来品的“意大
利真皮沙发”,也不免有点令人喷饭。书法作为一种高度文化
的现象,书法家却说出这种颇欠文化气味的妙语,自己不觉得
这才有点“不般配”吗?

  另一方面,贫困的“茅草房”主人,也应当有一点人穷志
不穷的气概。既然人家说了这样不受听的话,何苦非要苦苦央
求,去请一尊“意大利皮沙发”来供在“草房”里,难道他们
真的天真到以为这种“名人效应”果能提高本厂的身价或效益
么?

《人民日报》 (1999年02月26日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