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风不可长(人民论坛)

  李德民

  二○○○年是世纪交替之年。首都北京将举办新世纪、新
千年庆祝活动,迎接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这对于鼓舞斗志,
振奋人心,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生机蓬勃地推向二
十一世纪,具有积极意义。

  这里要议论的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借庆祝纪念之名,滥
制滥发礼品、纪念品、收藏品。什么金币、银币,什么镀金镀
银、金版银版的挂历、报刊,更有甚者,还有什么金书银书等
等,档次之高,价格之贵,令人咋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
些礼品、纪念品、收藏品很多都是用公款买来,公款送去。送
给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你送我,我送你,拉关系,谋私利,
其要害是公款消费,败坏风气。有些简直近乎行贿,变相的行
贿受贿。还有一些强行摊派,卖给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业
事业单位。因为有“来头”,有“关系”,不买也得买,这近
似于敲诈。买了之后,凭发票报销,用的还是公款。这种国家
掏钱、个人收礼、个人落人情、公款报销的“庆祝”、“纪念
”之风,为歪风邪气大开方便之门,流走的是国家和人民的血
汗,玷污的是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政治影响极坏,经济损失
极大,是一种严重的浪费现象,也是一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的腐败行为,必须坚决制止。这种事情不是起自今日,但今日
之事有所滋长,有所蔓延,不可不察,不可任其泛滥。

  有些庆祝纪念活动,虽然不是假公济私,却是铺张浪费。
有的是讲排场、图虚名,劳民伤财;有的巧立名目,强行向企
业拉赞助、搞集资,以此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
工作秩序。这样的“庆祝”、“纪念”,有违中央精神,有违
民心民意。

  关于举办新世纪、新千年庆祝活动,中央的精神是明确的,
那就是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一律不准发放礼品、纪念品,不
准借机敛财。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听招呼,借
机大捞一把者,大有人在,有关部门应坚决查处。

  新世纪、新千年,要有新的风尚,新的行动,新的精神状
态。只有这样,才可能打开新局面,创造新业绩。这才是最好
的庆祝,最好的纪念。

《人民日报》 (1999年12月28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