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论坛一周年——我说强国

给《人民日报》网络版网上人民论坛之强国论坛的一个建议


  文章作者:[王洛克] 2000-03-07, 18:15:04

  尊敬的各位论坛领导、版主们:

  你们好!据说,强国论坛的访问量是全球中文论坛中最大的
,本人不知道这是否属实,但是有一点却是毫无疑问的:即在短
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强国论坛已经成长为最具影响力的中文论坛
之一。这无疑与各位领导和版主们领导有方管理得当分不开的。
在此,我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不过,假如我要是说,如果没有网友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强
国论坛也不会有今天,你们是否同意呢?我想你们会同意的,而
且你们还会说正是我们赢得了网友所以我们才有今天!

  是的,任何网站要是没有网友光临都不会是成功的网站。靠
什么才能赢得网友呢?我想你们肯定有自己的心得的。不过,我
想,你们尽管有自己的经验也不至于拒绝更多更好的建议吧?

  任何建议在建议者看来都是好建议,关键在于听取采纳建议
的人需要去鉴别和筛选。因此,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是好的。因
此,本人冒昧向你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你们在论坛首页刊登广告。强国论坛巨大的访问量
(如果是真的话)对广告客户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刊登广告所得
收入可以用来更新你们的服务器以及用于所有与论坛有关的开支
,特别是可以用在网友身上(这是下面的建议内容,另祥述);

  二,假如广告客户对于强国论坛的真实访问量有怀疑(他爱
怀疑随他怀疑好了),那么建议你们去寻找风险投资商或寻找有
远见的客户进行投资或赞助;

  三,假如你们采纳了建议一或建议二,那么我再建议你们—
—这是本建议的核心所在——

  给网友支付“稿费”。下面,我主要谈谈这个建议如何实施

  你们可以给每位参与讨论的网友支付稿费,也可以给那些优
秀网友支付稿费。现在网上程序已经可以记录各位网友所发文章
数与被访问数以及文章收入精华区的数量。你们完全可以根据这
些按质按量给予网友适当的“报酬”。比如,你们可以制定一个
标准,文章收入“网友之声”的,每篇多少稿酬,文章发表的数
量积累到多少可以支付一定的“论坛参与费”。当论坛好文章积
累到一定数量,还可以整理出版,网友的文章如果被选入同样可
以得到稿酬。所有这一切实行起来非常简单。有些朋友可能会说
,怎么领取稿费?那样不是需要实行实名制了吗?实际上,这很
好解决,你们可以在论坛规则里规定凡需要领取稿酬的网友都必
须告诉他们真实的姓名和地址(用户帐号可以匿名),如拒绝告
诉真实姓名和地址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版权。这样就可以解决匿名
制还是实名制的问题了。

  另外,对于那些发表不当言论而被删帖的网友,你们也可以
制定一个标准删除一个帖就扣除多少个“参与积分”——根据“
参与积分”给网友支付“论坛参与费”。现在谈谈给网友支付稿
费的“正当理由”。向网友支付稿酬是有正当理由的,这个理由
尽人皆知,就是知识产权——版权。我这么一说,有些网友就可
能会说,强国论坛欠我很多!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因为所有这一
切成立的条件仅仅在于强国论坛赢利。所以,假如要使得向网友
支付稿酬的正当理由成立,就必须首先让强国论坛赢利。

  实际上,这三条建议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如果刊登广告
或吸引投资、赞助,那么网友就会得到实际利益;如果给网友稿
酬或者“论坛参与费”,那么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更优秀的网友
参与强国论坛,强国论坛也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这是一
个良性循环,推动这个循环的动力是网友的参与热情和智慧。

  如果采纳我的上述建议,说得实际点,那么或许大家都可以
发财,说得动听一点,那么你们的,啊,不,是咱们的强国论坛
就会更加兴旺,或许这个模式可以成为“知识(智慧)经济”的
开山模式呢。到那时,网友们的热情参与、辛勤写作也就可以得
到相应的回报了,甚至由于患上强国论坛依存症的“无私奉献”
型网友也再也不用白白消耗自己的心血、上网费而“强国不要命
”了。强国论坛也可以更加发展壮大,好的文章多了就可以开辟
更多类似“网友之声”的专栏,可以聘请更多编辑、专家来审稿
,甚至可以聘请世界各地的合格网友充当网络新闻记者。到那时
,可以邀请更多的各方面人士做嘉宾,并给予他们适当报酬;到
那时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强国论坛的讨论中来
,发表他们的高见;到那时,在强国论坛发表文章(收入精华区
、集集出版)就不再是随便玩玩的东东了。相信到那时会出现许
多“强国论坛”专业网虫,在家上网也能养活自己——这不正是
网虫们的梦想吗?

  强国论坛的兴旺不也是你们的梦想吗?

  呵呵,当然,这首先是我个人的一个梦想而已。建议不当之
处,请海涵!

  另,如果强国论坛不采纳本人建议,也欢迎有识之士采纳本
人建议!联系请发email:odysseus@scib.ac.cn

  敬礼!

  建议人:强国论坛网友 王洛克 2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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