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论坛一周年——我说强国

对人民日报论坛所享有权利与承担责任的一个困惑


  上贴者 猫猫 on May 21, 2000 at 09:37:07:

  to 强国论坛环球网友俱乐部会议室

  猫猫

  “本帖只代表就是看不惯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日报网络
版观点。本文版权归就是看不惯和人民日报网络版共同拥有,转
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如将本文用于传统媒体出版, 请与作者本
人和人民日报BBS论坛联系。”

  这矛盾!

  如果人民日报论坛在观点上把自己的责任撇清了,为什么还
要删帖子?为什么还要跟人家共同享有帖子的版权?它不承担责
任凭什么有权利?

  首先说责任:

  没听说有选稿权的人民日报宣称自己发表的文章不能代表人
民日报观点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有倾向性的行为,等于是在对
观点做“导向”,不管它实际上比人民日报审稿宽或严,都具有
同类的性质。这就跟他们声明自己对文章观点不负责任矛盾(至
少该负一小半责任吧?——跟它要分享的版权比例应该相当!(
最近一个网站因为登载“不真实消息”被查封,看来网站自己声
明不负责也是一厢情愿的,那么人民日报论坛怎么就可以例外?
就因为它是人民日报办的反而连民间网站的担当也没有?)

  其次是权利:这样我们得出结论如果一个论坛对帖子不肯负
哪怕1%的责任的话,那么它也就没有任何权利删除那些观点相左
的文字,它只有清洁版面的义务。于是它也就没有可能拥有传统
媒体对发表文章所占有的部分版权(发表一次,以后结集或者在
别处使用仍旧是要跟作者至少共享版权甚或作者声明只供一次发
表其余权利独享的情形也有,这要靠事先的约定)。

  类似这样的声明各网站BBS都有很多,我就只有一次看到某个
BBS声明是另外的写法:一个是说自己对帖子不负责任,一个是说
所有帖子的版权由网友独享。

  (最后一点题外话:难道不这样不能表示需要那么多斑竹?
纳税人的血汗钱,年轻轻的做什么也比做刀斧手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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