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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高山静水] 2000-08-22, 20:31:50
我在杂志《山东消防》今年第5期第38页上看到了“举报人一
家命丧火海”的文章。该文清楚地记录了被害人的前因后果,揭
露了贪官污吏的罪恶面目,替广大人民群众喊出了要严惩贪官的
心声!文中被举报的贪官心之狠、之毒,手段之残忍、之卑鄙令
人发指!这不是一般的小说故事,是发生在1999年9月河南省兰考
县的一桩令国人震惊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特大刑事案件。
我也是一名举报人,也像文中被害人那样举报了本单位领导
的经济犯罪问题,而且也是贪官们用来贪污、挥藿的“小金库”
。连青山是被他举报的人收买了检察院的检察官出卖的,我是被
自己的“同伙”和上级纪检部门出卖的。我的那些同伙们审时度
势高瞻远瞩,他们当了识时务的俊杰。他们有的一开始就被自己
的行为吓坏了,还没有等到贪官对他们进行报复就想到了自己的
老婆孩子,主动投降,弃暗投明去了。还有的竟然给贪官充当了
打入“敌人”内部的地下党。
由于叛徒和“地下党”以及纪检部门的出卖,不但使我遭受
了辱骂、诽谤和声讨,更重要的是使案件的查处有了一定的难度
。违法乱纪者买通了上司和有关部门,坚持保他们“一方平安”
的原则,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了。要不是我使用法
律作为自己的武器坚持到底使举报获得成功(要出了奖金)的话
,我早就成了“诬陷”他们的被告。
从举报开始,一直到我领出奖金,共一年半的时间。这期间
我费尽周折,直到我将问题反映给了咱们人民日报,才算告一段
落。我得到了1万多元钱的举报奖金。为了说明举报经济犯罪绝不
是为了发财,我将奖金全部捐献给了希望工程和残疾人协会。为
此,几家报纸和媒体做了报道。
今天,“举报人一家命丧火海”这篇报道使我明白了许多,
腐败分子们之所以敢于腐败,就是他们根本不拿违法乱纪当回事
。他们知道有权不使过期做废,他们要“潇洒人生走一回”,甚
至“过把瘾就死”他们也愿意!它们所以敢为所欲为,就是因为
它们后面有上级、上上级被它们买通为它们撑腰,不然他们怎么
会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去成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贪呢?
由于我的举报没有没能动着人家的半根毫毛,我非常清楚自
己的下一步。因举报而断了他们的财源,毁了他们的官运,坏了
他们的前程,先不说他们,就是得了他们的势升了天的那些“鸡
、犬”们也是饶不了我的!他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大
老板一声令下,马上找人办你!”。很可能连青海的下场就是我
的下场。为此,我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时刻准备着承受来自
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打击报复,直到丢命!
我是为了国家和职工利益不受损害、是为了人民利益不受侵
犯才举报的贪官。今天希望能借贵报一角替我们举报人向社会发
出呼吁:谁打击报复举报人、谁包庇贪官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呼吁国家的立法机构尽快出台举报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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