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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捣乱] 2000-08-22, 21:10:09
我国的官员腐败现象近十年来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近几年中
央加大打击力度,先后掀出陈希同,胡长清乃至成克杰等系列大
案要案,屡屡破建国以来记录,中央打腐决心不可谓不大,但效
果呢?贪污的还是在贪污,受贿的还是在受贿,腐败现象依然在
上演,只不过是更加隐蔽了,更不易抓到罢了。是什么原因?先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这些大案要案是谁掀出来的,对,是中纪委
。那各级地方人民检察院都到哪去了?就拿一个地级市来说,市
人民检察院虽说只受省一级领导,但他们跟市委市政府有千丝万
缕的关系,检察院的工资还要从市财政里拨呢!再说同是一方为
官,今天是检察院的,明天可能调到市委市府,相反,今天是市
委市府的,明天也有可能会调到检察院,这样,你能做得太绝吗
?再说现在的腐败风气早已蔓延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同志抓住某
位当官的把柄不断地敲诈勒索已不成新闻。检察院一年破那几个
腐败案,不是几个孝敬有关部门不到家的小鱼小虾,就是官场斗
争失败的倒霉蛋,这样的检察院,我们能指望它有多大作为?所
以,现在的腐败现象归根到底就是制度的问题,不是靠杀多大的
官就能解决的。
还是让我们说回来,因为我国是党领导一切,我们解决问题
还是要从党内想办法。在这些大案要案的侦破中,我们看到了中
纪委的威力,究其原因,是中纪委高高在上位于中央,一般与这
些地方官没多少来往,该怎办就怎办。这给了我们启示。我建议
进行纪委及检察机构的改革,具体做法如下:
一、中纪委及全国监察部分别由中共中央委员会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出来,只对中共中央委员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
责。任何个人都无权干涉中纪委及全国监察部的工作,并写入宪
法。中纪委及全国监察部的工作是领导地方纪委检察院工作,并
监督中央领导,具有向中共中央委员会或全国人大提出罢免某位
中央领导的建议权力。中共中央委员会或全国人大必须重视这个
建议,如无充分的理由,应当执行这个建议。
二 中纪委及全国监察部负责人一经选出就任,在任期内除了
有特大过错,一般不能随便被罢免。罢免权分别在中共中央委员
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要在中共中央委员会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开会,由要求罢免人充分陈述
罢免理由,之后投票,支持罢免票数要在三分二以上才能罢免中
纪委或全国监察部负责人。这一切都应写入宪法。
三、地方各级纪委和检察院互相独立,分别受中央纪委或监
察部垂直领导,独立财政,人事等,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无任何
关系。
四、为纪委检察院各级负责人制订专门法律,对玩忽职守,
严重渎职的各级负责人将被判重刑。方法为中央的由中共中央委
员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地方的由各级中共委员会及人民
代表大会监督。扩大新闻自由,发挥新闻监督作用。
五、各级地方纪委检察院的负责人定期换地就任,如做广东
纪委书记的,到期就换到辽宁就任。
六、严格实行回避制。在调查过程中,若有亲人牵涉在内,
调查人员要及时申请回避。有隐瞒不报的,经群众举报等方法抖
出来经查实,将被判刑。
七、对阻挠办案的人员不管是谁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纪委和检察院内部实行适当的奖惩条例,工作出色的
及时给予奖励;工作无为的将给予惩罚,如降职等。如果发现有
与当地政府腐败官员互相勾结的,将给予比一般更加严重的刑罚
。
九、扩大新闻自由,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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