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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童笑] 2000-09-07, 11:15:59
1----意志的问题。
反腐败是一种国家意志,这种意志应该是始终如一,不能动
摇的。但是现在这种意志很不稳定,也不坚强。时强时弱,时有
时无,以至反腐败时而前进,时而倒退,时而有效,时而无功。
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使领导意
志成为国家的意志。
所以,反腐败必须要完善法制,要使法律能够维护法律的尊
严,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即使是领导干部,一旦违反了
法律,违背了人民的意志,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也必须受到
查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2----责任的问题。
在中国反腐败现在没有完善的责任机制。没有谁因为反腐败
工作失职引咎辞职或被追究责任的。没有责任,就没有了约束,
也失去了动力。由于反腐败与不反腐败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结果检查机关许多工作人员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致使作风官
僚,办事拖拉。
3----监督的问题
监督是反腐败的耳和眼,是反腐败成功的基本保证。要消灭
敌人,首先当然要能够发现敌人。但是,现在情况是监督无力,
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的需要。许多腐败分子横行数年甚至还加官
进爵而能不被发现。一些案件能够被束之高阁而无人问津,对群
众举报可以不理不睬也没人过问。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中国已有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答
案一是因为没有责任。没有谁该对监督的失误负责。例如国有企
业的贪污腐败往往伴随财务帐目的混乱,但是负有监督职责的会
计不会为此承担责任,受到惩处。同样,具有监督职能的人大,
如果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不履行监督的职责,也无可奈何
,拿他没办法。其次是因为没有群众基础。现在人民参与监督受
到限制,渠道窄,也不便利,影响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没有人
民群众的参与,使监督也可以暗箱操作,受到不正当干扰。如果
人民群众都来积极参与监督的话,腐败分子将会无所遁形。
4----制度的问题 反腐败是司法系统的职责,针对的主要
是行政系统,司法系统与行政系统本来应该是平行的不隶属的关
系。但是在中国,这两套系统上还有一套班子------党委,地方
行政官员司法员都得经过党委的批准才可以任命,由于升迁任命
都要党委的通行证,所以无论行政官员司法官员都自然唯党委是
瞻。这种体制表面上可以加强党的控制领导,但是实际上是产生
腐败的根源,罪魁祸首。因为现在实际上党政不分,党委并没有
保持超然地位,而是成了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党委成员都兼任重
要行政机关的领导,党委书记成了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因此反
腐败实际上对准的几乎主要是党委成员,而司法系统必须受党委
的节制,结果弄出我要查你,还要你同意的荒唐局面。而其他不
少凭关系人情,甚至是行贿得到乌纱帽的部,免不了与党委有千
丝万缕的瓜葛,查他们,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刚准备查,说情
的就来了,认真查下去,准是一大片。
制度的不完善,还表现在反腐败过程可以介入,反腐败进程
可以随时终止。说情一说就行,毕竟自己的前途还捏在党委成员
手中。一旦快查到党委成员自己的头上,要刹车也很容易。制度
的不完善,还在于党凌驾于法律之上。党纪优于国法。党的纪检
组织权力超越了政府的司法机关。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往往首先
必须经过纪委处理再交由检查机关查处,这样,更加增加了对反
腐败进程干涉控制,暗箱操作的可能性。造成对一些违法乱纪的
官员以党纪处分代替了行政处罚甚至法律的制裁。
哎,这样的环境中,如何能有效的反腐败?腐败如何不越来
越猖狂? 而如果腐败不能清除,显然不但不能强党的领反而会导
致党和政府与人民的离心离德,最终亡党亡国的结果,慎之慎之
。
5----预防的问题
治病重在预防。反腐败亦当如此。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
贪污腐败分子99%都是共产党员。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省,为
什么这样的蛀虫能够混入党的队伍?贪官一般作风官僚,思想堕
落,贪图享乐,倾慕荣华,为什么这样的人能够轻易当上党和国
家的干部?一些贪官之所以能够肆无惮为所欲为,还在于其可以
独断专行,为什么民主决策不能实现?所以,要想防患于未然,
应该从党的建设和行政制度建设着手。加强党的建设,纯洁党的
队伍使,选拔真正优秀的共产党员管理国家,使投机分子无机可
乘。这相当于减少病毒感染的几率。完善行政制度,例如实行政
府采购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
等。使腐败分子想贪也贪不到。这相当于使感染的病毒没有发作
的机会。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行政建设,法制建设
,民主建设,总之,反腐败要综合治理,具体而言大致就是:
党政必须分开。党应该集中精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国家培养
优秀人才。党应该是宣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教育人民。监督各
级政府,而不是行政。
法律必须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践踏。党和党
员不应该有特权,如纪委不能比检查机关有优先查处权。党员不
能有某种程度上的豁免权。
司法必须独立。
责任必须明确。
监督必须公开。
行政必须民主。
这些都必须要制度来保证,所以,反腐败要想取得成功,必
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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