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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论坛读者来信] 文章作者:陈杰人 2000-10-26,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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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前不久报道,湖北省在一次枪支管理专项督察活动
中,抽查民警1987人次,有1470名违反枪支佩带、使用规定。这
一千多名“特权思想严重、心理承受能力差、家庭矛盾突出、债
务缠身等不适合配枪”的民警被取消配枪资格。”
为什么要取消这些民警的配枪资格呢,我想湖北省有关部门
的原意,是防止这些被取消配枪资格的民警由于心理素质不稳定
,或者外部因素的不良诱导而违法使用枪支,从而对人民的生命
安全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确实发生了一些警察违法使用警械
警具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危害的事件。河南禹州的刘德周
和河北霸州的杜书贵滥杀无辜的暴行,就是典型的例子。为什么
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除了有关单位枪支管理不严的因素,少数
干警的特权思想、恶霸作风,特别是心理素质不稳定,也是其中
的重要原因。湖北省从这些恶性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对全省的
枪支管理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应当说,既是重视队伍建设的
积极举措,也是对人民的负责。
奇怪的是,自从湖北省的这项举措被新闻媒体报道以来,社
会上对其多有批评之声。这些批评的意见集中表现为:枪支是人
民警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具,“缴
”了警察的枪,犹如没收驾驶员的方向盘和教师的粉笔。一个公
安干警如果被“缴”了枪,遇到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时,他就没
有能力,也没有可能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法律规定
的义务,最终有效地保护社会和人民。按照《人民警察法》和《
警械武器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武器和警械是警察的特有
权利,这项权利,实质上也是基于警察所肩负的法定义务。《警
察法》同时也对警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作了具体的规定,在这些
规定里,就有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的明确要求。一个人如果从思
想品德和心理因素方面存在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已经到了可能胡
乱使用手中武器的地步,他还符合警察的条件吗,还能够当警察
吗?警察作为一个公务员,在职一天,就担负着一天的义务,而
这种义务的特殊性又要求警察应该配备武器和警械。否则,他对
义务的履行就失去了物质保障,最终受害的是人民和社会。对于
那些应该被“缴”枪的警察,完全可以依照有关程序令其不再是
警察,而没有必要既让他占着警察的职位,却不能履行警察的职
能。依湖北省的做法,我们的军队对那些不适合持枪的战士,也
收缴他们的武器,却仍然把他派上战场,岂不荒唐吗?
一次本来是为人民和社会着想的举措,却意外地受到了民众
和社会的批评,这件看似简单的事情后面,其实隐藏着很不简单
的道理。用一句话来说,人民已经不再满意于我们的政府在有关
问题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纵观全民关注的反腐败工作,我们的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
的决心不能说不坚决,我们的手段不能说不严厉,但是,腐败现
象仍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和效果也并非完全满意
。为什么会这样呢?头痛医头的问题恐怕是其中的原因之一。瞧
,当有领导干部因为耳边风而犯错误时,我们就有很多地方对领
导干部家属实行有关规定,当党政干部超标乘坐进口汽车时,就
有关于坐骑的标准出台。如此不一而足。其实,不管什么腐败现
象,品德修养不够,思想腐化是最重要的原因。可是,我们什么
时候在思想教育问题上有过象控制乘车那样的具体可行的标准和
做法?
受这种头痛医头方法的影响,甚至有人提出了反腐败要学西
方,实行高薪养廉。他们以为,官员有了较高的收入,腐败现象
就会自动消失。要是这样的话,红塔集团的董事长就不会再犯金
钱上的错误了!
在治理其他社会问题时,我们也同样地存在头痛医头的问题
,大到社会治安的治理,农民负担的减轻,小到单位工作作风的
整顿,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做这些工作时,总感觉问题层出不穷,
而措施效果却很不理想。
其实,和前述警察交枪的问题一样,不管什么问题,总有它
的本质原因,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看到本质,而
不能光看现象。滥用武器是“标”,思想不过硬才是“本”,治
标不治本,既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使问题复杂化,只
有治好本,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督察警察的枪支使用问题时
是这个道理,解决其他问题时,同样也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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