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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林明理] 2000-10-31, 22:38:53
长江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顺利开工建设,九八年特大
洪灾终于被我们战胜。每当有类似重大“战果”报道的时候,我
们便会听到这样的宣传:我们发挥了社会主义可以集中精力办大
事的优势。
听得多了,心里就有疑问,难道“资本主义”没有重大工程
建设,没有抗灾救灾了?或是他们的这些工作做得没有我们社会
主义这么好?现实却不是这样。不说美日欧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地区)或航空航天方面技术和资金投入世界第一,或高架桥摩
天大楼林立,或建有高质量的海底隧道,或拥有世界一流的大企
业,就是印度和巴基斯坦也研制出了核武器,不少原本同属于“
第三世界”的国家或地区“大事”干得并不比我们差。这些又说
明什么?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抗灾救灾,而且他们的救灾人员的献
身精神及救灾机构的高效运作令我等国人感佩。这些又说明了什
么呢?倒是我们国内,大大小小基础工程建设中暴露出的豆腐渣
之多触目惊心,车祸中灾难中的见死见危不救令人羞愤。这又说
明什么呢?
想得多了,心里渐渐明白,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建设抗灾救
灾做得并不比我们少和差,同时也没见哪个官员敢断然拍板,没
见多少政府首脑“亲临抗灾第一线指挥”,一切都按法定程序高
效运转。我们这些方面当然也取得些重大成就,不过稍有头脑的
人都看得出,几乎所有的大事,没有一定层次的党政领导的权力
与支持,同样的事情结果又将会是怎么样。所以,与其说是社会
主义可以“集中精力办大事”,倒不如说是某些时候某一位或几
位高明的领导人凭着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影响力在办了一些利国利
民的大事。而如果该领导人个人素质不够好或头脑过热,那么即
使是出于良好愿望的“大事”也往往最后成了蠢事。因此,这些
方面我们并没有什么优势,硬说有,那实际上也只是“人治”的
优势。
“人治”确实也会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的,“人治”社会凭
着统治者权力的绝对化,仗者专制和高压及由此带来的下级对上
级的人身依附、社会公众权力的脆弱与思想的“纯洁”,确实可
以很快地动员全社会力量以干成“大事”。中国几千年封建历史
就留下不少人治的佳话,特别是高级领导者具有较好道德素质的
时候。李世民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创建过“贞观之治”;
李隆基用贤臣姚崇、宋璟也留下了“开元盛世”;朱元璋反腐败
下令剥过女婿的皮;就连臭名昭著如慈禧那拉氏,也因杨乃武与
小白菜的冤案一怒之下雷厉风行般革过二百多个昏官贪官的职(
比现时某些地方的“反腐”要高效得多)。历史上凤毛鳞角般的
几个清官,更是良好“人治”的“生动”写照。但“人治”留给
历史的最大的却是教训。李世民李隆基朱元璋慈禧那拉氏等等最
高统治者身后留给中国历史的是怎样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稍懂历
史的人都知道,不用细说。“人治”的优势是远远抵不上其劣势
的。
“人治”确实也可以很快集中精力干大事、干好事,但更可
能集中权力干蠢事、干坏事,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也正因
为如此,在各类媒体不时宣传这些“优势”的同时,我们则不但
有过“以钢为纲”集中精力全民大炼钢铁、“以粮为纲”集中精
力全国大搞毁林造地毁草造地围湖造田、到处大搞“亩产十万斤
”的历史,有过集中精力上下一致批马寅初、集中精力搞阶级斗
争的历史,现实又让我们看到了以“集中精力办大事”为名不顾
财力为求政绩硬上项目造成的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看到了太多
太多的决策失误投资浪费,看到了云南昆禄公路的倒陷、九江大
堤的溃决、重庆綦江彩虹桥的垮塌,更看到了克拉玛依大火中刺
耳的“让领导先走”、烟台大舜轮海难的呼救不应、广东湛江港
外台风中的见死不救……
这还能算是我们的“优势”吗?我们还需要这样的“优势”
吗?我们还好意思宣传这样的“优势”吗?
然而在我们某些理论家宣传家的眼里,我们的社会主义除了
“可以集中精力办大事”,还有类似的其他“优势”。我们实行
各级官员的“层层任命制”(谁都知道所谓的选举大多只是一些
“标签”),避免了资本主义竞争选举的“纷争无聊”及其对社
会财富的“无端浪费”。至于由此产生的买官卖官、跑官送官、
贪污受贿等吏治腐败司法腐败对社会发展造成的越来越严重的更
大破坏,那只是“十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我们对新闻实
施几乎只能体现长官意图的严格的管制,我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
民办新闻,我们的《新闻法》千呼万唤出不来,避免了舆论的错
误导向可能造成的社会动荡混乱。至于要说古今中外只有专制腐
败才是社会动荡的根源、对新闻的不当管制虽可能带来短时期的
表面的“稳定”但更可能助长专制与腐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新
闻自由是反腐败的天然利剑、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是社会进步的标
志也是社会进步的保证、最自由最开放的地方其实才是最稳定最
安全的地方,那简直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
社会主义救了中国,但社会主义的根本优势应在于“更能促
进生产力的解放(邓小平语)”,更能“大胆吸收人类一切优秀
文明成果(十五大报告)”,更能勇于改革、用于创新,更能促
进“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语)”,最终更能促进社会进步。要
建设一个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是清醒地正
确地认识上述所谓的社会主义的“优势”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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