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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评点:本文言辞虽激烈,但也说出了一些道理,如果去
掉那些似乎过于激动、激烈的言辞更好。在符合宪法以及论坛管
理条例前提下的理性讨论,是我们一贯主张的。(新晴)
文章作者:[思想贩] 2000-11-02, 20:49:01
近来搁笔数日,干点正事。可今天偶然临机,看到数学先生
在《关于民主的两个部分》一文中口吐谬论,妖言惑众,故此气
撞顶门,又忍不住想说上两句,以正是非。
数学先生在此文中的谬论至少有三:
第一谬:把选举和监督割裂为互不相关的两个东西,荒唐至
极。
数学先生说:“我认为制约部分才是民主的关键部分,赞成
对任何当权者的有效的制约,使得他们没有办法为所欲为。而选
举部分,无论是在制约已经完善后,还是制约远未完善前,都是
没有必要的多余的部分”。
然而,俺认为,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人民民主权利”这同一
个东西的两种表现形式,是共存共亡不可分离的。人民如果能有
选择领导人的权利,他们也一定有监督领导人的权利;人民如果
没有选择领导人的权利,他们也一定没有监督领导人的权利(即
使有某种监督的形式,也一定是假的)。
其实,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人民到底是主人还是奴隶的问
题。人民如果是主人,他们就既能选择仆人,也能监督仆人;如
果是奴隶,那么他们就既不能选择主人,也不能监督主人。俺从
未见过有权选择保姆而却无权监督保姆的雇主;也未见过有权监
督保姆而却无权选择保姆的雇主(如果雇主根本无权更换保姆,
那么监督有个屁用?)。
数学口吐上述谬论的目的无非是想欺骗老百姓说:“你们不
应该对我们的政治体制不满意呀!虽然你们无权选择你们的领导
人,但是你们至少还是有权监督他的呀。只要有了监督权,你们
实际上就已经是主人啦。”真是一种连孩子都骗不过去的阿上愚
下之词。
结论:人民若无选择领导人的权利,他们也必无监督领导人
的权利,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
第二谬:声称由于候选人常常会欺骗选民,因而选举制度是
没有意义的。
还是以聘用保姆为例:毫无疑问,保姆们在应聘时常常会夸
大他们的能力和品行,而俺也常常会由于鉴别力的有限而选不到
最佳的保姆,那么是不是因此就应当取消俺的选择权,而由保姆
随意登门,俺不许不用呢?
毫无疑问,在前一种情况下俺确实常常选不到最佳的保姆,
但是通过这种不完美的选择所得到的保姆,一定要比随意登门的
保姆强得多,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那种根本连刷碗扫地都不会
,而只会好吃懒做、小偷小摸的假保姆便会登门——反正俺只要
跨进了门,你就不许不用。
俺怀疑数学先生就是这类假保姆中的一个,所以他起劲地鼓
吹取消雇主们的选择权,理由是“即使给了他们选择权,他们也
选不到最佳保姆”。
结论:人民的选择权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极其重要的。
它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是不是能保证把最佳的保姆请进门,而是
在于它能够保证把假保姆拒之门外。
第三谬:把统治集团内部的争权夺利和相互倾轧,说成是人
民对统治者的制约。
听听:“中国现在的政权没有制约吗?不,我认为制约大得
很,XXX的权力远不如叶利钦或者普京。叶利钦要搞掉一个总理也
就是一个念头的事,无须和任何人商量,XXX要想搞掉一个政治局
委员,或者一个总理,决无那么容易,至少要找七八个人进行谈
话或者密谋。”数学先生还忘了,美国总统要是想拿掉一个他不
得意的部下,也不需要找多少人密谋(更不需要借助于什么暴力
),他自己就能够轻易地做到,因此,美国也非常专制,不如中
国民主。
这就叫典型的无知!数学先生根本不懂得,所谓民主和专制
,讲的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权是属于全体人民还是
属于少数凌驾于人民之上的不受人民控制的个人,讲的是政府最
高(!!!)领导人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予(并且可以随
时收回)的,还是统治者靠某种暴力而强行占有的,而并不是指
这种权力的下行实施方式。一个社会或组织要想有秩序地运转,
没有一个权力体系是根本不行的。而权力体系永远必须是一种金
字塔式的结构:上级任免和指挥下级,下级服从上级并由上级任
免。如果上级失去了任免下级的权力,他也就失去了指挥下级的
能力,整个组织的运行也就将陷于瘫痪(这跟人的大脑若不能有
效控制其下级神经,或下级神经不能有效控制其下属器官人就会
瘫痪是一样的道理)。因此,一个组织的上级能不能有效地控制
(包括任免)其下级,是一个组织能不能有效运行的重要标志。
而我们中国的政治体制的弊端恰恰就非常明显地表现在这个方面
,即:不仅社会的最高统治者——人民不能有效地控制其下级—
—政府的最高领导人,而且政府的每一级领导人也不能有效地控
制其更下级领导人,所以上级的意志根本就不能在下级获得有效
地贯彻,从而才导致了效率低下、腐败丛生等弊病。所以,叶利
钦和克林顿不需要搞非正当的密谋就能够轻易地决定其下属的人
选,恰恰是他们的政治体制有效率的一种表现。而这位不学无术
(大概数学除外)的数学先生居然会把这种优点说成是弊端!
咱就退一步讲,就算他说得对,这种“弊端”也与民主和专
制问题八杆子搭不上边儿。因为所谓民主和专制,讲的是一个国
家的最高(!!!)统治权是属于谁的,或者说讲的是政府最高
(!!!)领导人的权力是谁给的,而跟政府各级官员之间的任
免关系没有关系。即使是最民主的国家,它也不能把政府机构中
每个科长、处长的任免问题全都交给全体人民去表决。因为人民
根本承担不起这么繁重的工作,他们只能把对所有官员的监督任
免权一次性地委托给一个人——政府最高领导人。同样,政府最
高领导人也承担不起这么繁重的工作,他只有把这一工作继续一
级一级向下委托,而只把对他的少数几个直接下属的监督任免权
留在自己手中。
那么,为什么在某些国家中,上级任免下级的权力常常不能
有效实施呢?道理很简单:领导集团的权力不是人民给的,而是
他们靠某种强力而强占来的,而在这一强占过程中,集团中的许
多成员都有一份功劳,从而也就都有一份分赃的权利,无论谁想
把谁排挤出分赃圈子都具有一种不正当性(!!!)。或换句话
说,国家权力是私有的,集团内部每个人所分得的权力就如同是
他的一份私有财产,而剥夺别人的私有财产是违背集团内部道德
的,因而必然会遭到广泛的谴责和“正义”的抵制。所以,当分
赃过程中的矛盾过大而不能不一决胜负时,便只能借助于密谋或
暴力来实现。而厚颜无耻的数学先生居然把这种分赃过程中的争
权夺利硬说成是人民民主的表现,并以此来证明人民是多么的幸
运。俺也真要为之而感激零涕了!
那么,为什么在民主体制下,上级罢免下级就不需要借助密
谋或暴力呢?道理也很简单:国家权力是公有的(!!!),是
人民委托的,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因此,我把人
民委托给我的权力委托给你,等于我代表人民信任你能够正当有
效地行使这一权力;如果你不能正当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力,我则
有权代表人民收回人民的权力。而这一过程是天经地义的,没有
任何不正当性,因此也就不需要借助什么密谋和暴力。并且,由
于有一个说了算的人民在后面撑腰,因此只要我做得对,我也根
本不需要顾虑什么我的下属是否会实施反抗,因为那是人民所根
本不能允许的。
结论:上级能够有效地控制和任免下级,是有效率的政治体
制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只有在民主体制下,这种体制效率才能
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河东狮吼,赶紧刹车!匆匆成文,有失敬之处,请数学先生
担待。
200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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