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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左宗棠] 2000-11-06, 21:11:18
题目起这么名字有点冒险,倒不是因为害怕人大收拾我,主
要是觉得对节能法不了解就这么信口开河,有点心虚。
按照我说几句网友的叙述。节能法的意思是:“以法律的形
式规定国内所有个人和组织都必须节约能源,如果违反法律的规
定造成能源浪费,将施以惩罚。”
我不知道这个法律具体怎么规定?对于个人法律怎么规定消
费标准?怎么算是浪费?一个月多少度合适?如果家里没有暖气
,用电炉取暖怎么办?没有煤气,用电饭锅做饭行不行?可见节
能法用于限制个人行为根本不现实,没有什么可操作性。
其实我说节能法愚蠢主要不是指这个,如果仅仅是指这个,
说明是我愚蠢。
节能法真正愚蠢的地方是它居然在消费环节而不是在生产环
节进行限制。由于能源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需要节约,这
个道理别说人大代表,就是高中生也明白,但节能法在消费环节
进行限制实在是糊涂。
电力供应和消费现在可以分为四个环节,首先是煤炭企业挖
煤(现在是火力发电为主),然后电厂买进这些煤用于发电,发
出的电进入电力公司电网,最后进入用户家中。在这几个环节中
,哪个最容易产生浪费?用户用电需要掏钱;电力公司送电给用
户,收用户的钱,但回过头来需要的向电厂返回一部分钱;电厂
收电力公司的钱,但也要向煤炭公司付买煤的钱;煤炭公司收电
厂的钱,但成本只有工资和税。
以上几个环节,哪个环节最容易产生浪费呢?用户、电力公
司、电厂都需要向上一环节付钱,无论生产还是直接消费都有成
本,期间产生的任何浪费都是自己承担直接损失,而煤炭企业挖
煤却没有什么成本(除了工资税收等),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在一
定的工资税收条件下,挖出来的煤一定是越多越好,挖出来后没
有销路也没什么关系,浪费掉好了,由此可见,电力供应和消费
各环节真正具有浪费倾向的是最上游的煤炭开采环节,所以节能
政策的重点应放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上,重点是怎样合理规划煤炭
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对于水电和核电则是怎样合理利用水力资源
和核材料资源的问题。
在消费环节立法限制用电算什么事呢?发展经济不是为了满
足用户的需要吗?为什么要限制呢?又不是毒品,会危害身体?
也不是小面包,污染环境和影响交通秩序?
退一步讲,就算应该防止用户在消费环节的浪费现象,但市
场经济下消费环节的浪费是什么意思?如果吃粗粮可以吃饱,还
要吃细粮算不算浪费?如果穿一般的衣服可以保暖,还要买高级
衣服算不算浪费?如果用两千瓦的电炉可以取暖,偏用四千瓦是
不是浪费?在消费领域是用户掏钱买享受,享受过头才算浪费,
浪费不浪费(享受过头不过头)应该是用户自己的感受,他浪费
他自己多掏钱,他活该,你人大代表着什么急?
另外,任何消费类工业品的生产需要不需要能源?这些消费
类工业品的“浪费”是不是等于能源的“浪费”?是不是应该限
制这些工业品的“浪费”?
节能法的确立也深刻反映了一直缺乏自由主义传统的中国,
近几十年来在计划经济的熏陶下,更加强化了的漠视个人价值和
需求的思维模式,这种反市场化的思维显然不利于改革的进一步
深入,有待于我们更加自觉地意识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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