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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实现民主的三次阵痛


  文章作者:[重构] 2000-11-07, 08:20:34

  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等,这些美好的词汇,其使用范
围却有一个逐渐扩展的过程;当年西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提出这些
诉求时,主要是为了自己以及与自己相当的一些人。事实上,在
相当长的时期里,西方社会先是在贵族和资本家范围实施自由、
民主、平等,后来逐步扩展到整个白人社会;与此同时,他们却
对其他国家、其他民族实施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数以千万计的
黑人、印地安人被残酷地从肉体上永久地消灭了,中国、印度等
文明悠久国家的人民亦倍受西方列强的蹂躏和屈辱。直至今天,
西方国家仍然在国际范围内对自由、民主、平等问题采取双重标
准。

  我们不清楚上述过程是历史的必然,还是某种人性的卑鄙。
具体到我们今天的中国来说,实施国民待遇达成自由、民主、平
等诸方面的诉求,仍然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其间至少要经历
三次阵痛,或者说要跨越三个急流险滩。它们分别是:一,如何
解决特权公民与普通公民的国民待遇(包括权利与义务等,下同
)差距;二,如何解决市民与村民的国民待遇差距;三,如何解
决不同地区之间的国民待遇差距。

  所谓特权公民,主要指各级政府公务员,以及在国营垄断行
业、部门的从业人员;而他们之所以成为特权公民,乃是因为现
行的国家管理体制和结构,赋予了他们这样那样的特权,例如他
们有权或有机会为自己制定高出普通公民的国民待遇(包括合法
手段和非法手段),而无须征得其他公民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
,腐败则是难以避免的,普通公民只能期待特权公民的“自律”
,而没有制约权力的“自律”其作用乃是极其有限的。难点在于
,解决特权公民与普通公民的待遇不公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情,因为既得利益者通常都不会轻易地放弃既得利益,而且这些
既得利益者又掌握着政府和国营垄断行业的管理权,任何激进的
变革都会导致他们的抵制甚至破坏;其结果必然造成该项社会变
革的沉重代价,并使改革者投鼠忌器、举步维艰。

  长期以来,我国对市民和村民提供的国民待遇存在着相当大
的差距,村民很少能够享受到市民的就业、失业救助、养老、医
疗等等待遇,而且村民很少有机会变更为市民身份;与此同时,
村民进入城市寻找工作,屡屡受到市民(包括城市政府)的不公
正待遇。上述不平等、不公正现象,随着村民的文化水平、信息
水平的提高,已经越来越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和形形色色的抗议
活动(包括采取违法的行为)。难点在于,解决市民与村民国民
待遇不公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提高村民的国民待遇
需要一大笔资金,而在有限的国家财富里,要想同时不降低市民
待遇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市民会答应降低自己的国民待遇以提
高村民的国民待遇吗?如果现在村民就享有平等的投票权,那么
他们的诉求一定会通过,谁能预见到这种变革的后果呢?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要想真正地实施所有国民都享有平等的
国民待遇,就必须解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问题,否
则只能是空想。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
水平的差距,不但不能实现平等的国民待遇,而且存在着严重的
社会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美好的民主诉求有可能演变成为
分离的倾向,并导致更严重的社会危机(欧洲共同体的形成过程
,即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趋同的过程;前苏联解体的过程,则
是民主诉求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实施的最可能的结果)。有鉴
于此,哪一个政治家敢冒这样的风险!

  当然,上述三大问题,并不应当成为拒绝实现自由、民主、
平等诉求的理由。笔者想说的是,我们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
,发现问题,应当积极寻找办法去解决问题,否则问题会越来越
严重越来越复杂,其危害将破坏社会的稳定甚至最终导致社会的
崩溃。

  王红旗 2000年6月7日

  本文1600字 北京山海文化传播企划苑 电话6324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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