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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概念的定义问题再罗嗦几句——兼回拉出来打板子先生


  文章作者:[雪琴] 2000-11-14, 04:23:33

  讨论问题应该对所讨论的基本概念有一个明晰的定义,这是
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我原本以为坛子上的人都是奔着讨论问题而
来的,所以才有前两天的呼吁和建议,其目的只是为了提高讨论
的效率。

  然而某些人不认同我的观点:有的说不合逻辑;有的说偷换
了概念。总之,他们一方面对于自己所讨论的基本概念是否有一
个确切定义的问题表现得极不耐烦,一方面却又显示出对于任何
问题都很热衷于参与讨论的极大兴趣。于是乎下笔千言,离题万
里;于是乎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坛子上的人并不都是奔着讨论问题
而来的。

  虽然对于这种人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人身自由”,顺
其自然,以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平静心态听之任之最为上策,然而
秉性骨鲠的人往往很难做到十分的理智,出于对“提高讨论效率
”的执着,我终于选择了下策:忍不住还要罗嗦几句。

  有一位“拉出来打板子”先生(为简明扼要,以下简称“拉
出来”先生)对于我的吁请尤其显得忿忿不平,就是这位拉出来
先生对我提出了“偷换概念”的指责。所以,我的这些罗嗦话也
只针对拉出来先生一人而发,但是如果还有人要对号入座,也只
好听其自便。

  一、下定义最忌讳否定句式。这是我要提醒拉出来先生的第
一点。

  拉出来先生在“对基本概念偷换定义不是论证与辩论的基础
--驳“雪琴”网友”的回帖中有如下关于民主的定义:“民主的
全部内容,并不仅仅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这就犯了定义的大
忌:你不能说民主不是什么;而只能说民主是什么。如果你仅仅
知道民主不是什么而不知道民主是什么,那末,你就失去了与人
讨论民主问题的资格。更何况你还想要凭借你并不知道的民主是
什么来推断出别人是“对基本概念偷换定义”的结论来,这不是
很愚蠢么?

  二、立论要严谨,不能信口开河,要禁得起推敲才行。这是
我要提醒拉出来先生的第二点。

  拉出来先生在同一回帖中以汪精卫曾经喊过“民主就是人民
群众当家做主”的口号为依据作为其反对民主就是人民群众当家
做主的理由,颇显得义正词严。然而这种义正词严的立论就属于
很不严谨的信口开河,是根本禁不起推敲的。

  在论坛上发言,无非两种可能:一种是立论;一种是驳论。
无论哪一种情况,为了使自己的论点站得住脚,对于每一个观点
,尤其是主要观点,都要反复思量才敢发表,特别是驳论,因为
你要驳别人,就要防备别人反驳你,所以每一句话都要审慎,万
万不可信口开河的。

  不管多么坏的人,不能因为他说过某句话、做过什么事就一
定成为别人反其道而行之的理由。希特勒就曾经喊过“维护工人
阶级利益”的口号,莫非你就因此反对工人阶级不成?在第一次
国共合作时期,就是同一个汪精卫,还曾经喊过“赞成共产党”
的口号,莫非你就因此反对共产党不成?

  类似这样的信口开河,在拉出来先生的帖子里触目皆是。比
如“美国国会的民主”之类的胡言乱语。总之,一个不能准确定
义概念的人,总是难免要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结果是驳人不成
,反遭其辱。

  三、所以,还是应该首先定义概念。这是我要反复提醒拉出
来先生的第三点。

  拉出来先生的回帖中有这样一段话:

  “雪琴”网友的“自由”定义好象只是政治自由,依此定义
,人身自由不是自由,“很可能是打着自由幌子的其它东西”,
学术自由不是自由,“很可能是打着自由幌子的其它东西”,居
住与迁徙自由不是自由,“很可能是打着自由幌子的其它东西”
……

  以这一段话为论据,拉出来先生便得出了我要“否定人身自
由学术自由”甚至于否定“居住与迁徙自由”的结论。

  然而通过这一段话,我倒是知道了拉出来先生关于“政治”
这一概念还没有一个清楚的定义,也就是说,拉出来先生至今还
不懂得什么叫做“政治”,当然他也就更不会懂得什么叫做“政
治自由”或“自主参与政治”了。

  政治是社会生活的全部,是包括除了个人隐私之外的全部社
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如果在拉出来先生的头脑里偏偏要把人身
权力、学术研究的权力、居住与迁徙的权力等等排除于政治之外
,那是他的人身自由,不干我的事。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如果拉出来先生在得出上述结论以
前首先对政治这个概念做出确切的定义,那末就绝对不会再犯此
类低级错误了。由此可见定义基本概念的重要性。

  另外,我们看到,拉出来先生慷慨激昂地批判了一通别人关
于自由的定义如何如何偷换了概念,但是拉出来先生本人却始终
没有为“自由”这一概念做出一个如何才能完整以及如何才是不
偷换概念的定义,也着实令人不知如何是好呢。

  四、无论立论还是驳论,都要禁绝胡搅蛮缠。这是我要提醒
拉出来先生的第四点。

  实际上,禁止一个人胡搅蛮缠这件事本身就很讨厌,因为这
是一种可恶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只不过我在这里仅仅是谈论
而已,而且谈的又是做论文的基本准则是禁绝胡搅蛮缠,所以无
论如何用心还是不错的。

  虽然不能肯定一个不会下定义的人一定擅长胡搅蛮缠,但是
如果说他比较容易犯胡搅蛮缠的错误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
在拉出来先生的帖子里就发现了许多胡搅蛮缠的错误。例如,拉
出来先生说:

  “强调公民必须依法行使“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
自由”怎么就成了“剥夺人们上述权力”?”

  其言外之意是什么呢?就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
人身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限制下才能真正实现。于是乎真相大白
了:原来拉出来先生梦寐以求的“自由”是指务必借助于法律干
涉才能实现的“自由”。

  本来,自由的定义是指“自主参与政治而不受干涉”的,受
到干涉就不再是自由了。当我们说一只鸟在高空自由地飞翔,是
不是指在它四周没有任何干涉物呢?当我们说一个人从监狱释放
获得自由的时候,是不是指他再不受铁窗高墙的干涉和法警们的
管制了呢?当拉出来先生在论坛上自由地信口开河、畅所欲言的
时候,是不是指从法律到规章各方面都没有干涉和限制其发言权
呢?然而,这些妇孺皆知的简单道理经过拉出来先生的一番胡搅
蛮缠以后,就一下子变成了:关进笼子里的鸟儿仍然是自由的;
把人抓进监狱就是让人获得了自由;在某种法律或法规的名义下
限制或取消拉出来先生的发言权就是拉出来先生在论坛上的最大
自由了。一句话,干涉就是自由!

  为了让擅长胡搅蛮缠的拉出来先生在今后说话时变得略微谨
慎一些,我还不得不表现出超常的耐心:

  法律归根结底是人的意志的体现,然而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
人自由的权力,因此法律只能对干涉自由的行为进行干涉,却没
有干涉自由的权力。也就是说,法律的强制性只能表现在保护自
由,而不能表现在限制自由。这是因为限制自由的“法律”从本
质上就是剥夺人们自主参与政治的权力从而使“法律”成为非法
的东西。

  关于上述观点,我在上贴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作为理性
的人,不胡搅蛮缠的人,如果真想反对自由,应该从否定人民有
自主参与政治的权力入手,最后得出剥夺人们上述权力天然合理
的结论出来,这才算得上一条敢做敢当的好汉。 ”可惜这位拉出
来先生并非那么理性,同时也不是一个不胡搅蛮缠的人,所以终
于没能成为“敢做敢当的好汉”。

  再举一个胡搅蛮缠的例子,比如拉出来先生又说:

  “为危害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小丑们费尽心机辩护当然不
是英雄,否定人身自由学术自由更不是什么好汉。”

  在这里,拉出来先生故意把“人民利益”与“国家安全”胡
乱搅和成一种东西,然而实际上“人民利益”与“国家安全”是
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什么叫“人民利益”?就是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什么叫“
国家安全”?就是保持政权的稳固。政权的稳固与人民群众过上
好日子是一回事么?历史常识和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政权的稳
固只能保证执政的少数人过上好日子,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否过上
好日子根本没有必然的联系。那末拉出来先生为什么把这两个截
然对立的概念混淆在一起呢?他究竟是为了少数人永远过好日子
呢,还是为了多数人能够过上好日子呢?象这种有意识的胡搅蛮
缠恐怕就不是做论文的水平问题了,只能是充分暴露出这位拉出
来先生死心塌地维护政权稳固的真实用心。如果再联系到此人顽
固反对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反民主立场,如果再联系到此人极力
鼓吹“法律”干涉下的自由而实质上反对自由的言论,于是乎不
难看出,原来这是一个打着“人民利益”的幌子,实际上却是为
了“国家安全”效力,也就是为一小撮人的利益而一心一意充当
专制奴才的跳梁小丑而已。

  五、最后再向拉出来先生及其同伙提一个醒:同一概念本来
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定义。

  这里有两层意思:1,由于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每一个学科都
侧重于从自己的研究领域为概念下定义,比如对于北京这个概念
,历史学家、地理学家和政治家就有不同的定义。2,由于人的经
济利益不同从而导致政治立场的不同,所以看问题的角度不同,
也可以对同一概念产生不同的理解,即不同的定义。比如对于民
主(人民群众当家做主)这一概念,有人认为是恶魔,有人认为
是天使,这丝毫不足为奇。阶级立场的差异使得人们对于概念的
定义产生差异是导致人们在论坛上天天争论不休的根本原因。因
此,所谓辩论与论争,说到底就是关于概念的定义之争。那末,
作为一个理性的辩论者,如果他还想论证出一个结果的话,无论
如何也要对所论的基本概念下一个确切的定义,这是最起码的要
求。在这一点上,数学先生就作得挺好:我记得他曾经有一篇反
对民主的帖子,一开头先把自己所要反对的民主进行定义,然后
才慢条斯理地娓娓道来,且不论其定义是否准确,单从这种认真
作学问的严谨态度,就说明数学先生不失为一个理性的辩论者。
根据这一点,我认为数学先生很可能在数学方面有一定的造诣,
因为数学这门学问最讲究的就是逻辑严谨。真希望拉出来先生好
好向数学先生学习学习数学。

  六、借此机会向各位网友作一点说明:

  与大多数网友不同,我没有进过大学,也没有读过高中,甚
至连初中也没有正经上完,只能算初中肄业水平。所以,上述关
于写论文的几点注意事项都是小学和初中课本上的东西,我想,
再不会有比这更基础的写作常识了。拿这样的基础常识到论坛上
来卖弄,简直就是班门弄斧,又怎能不使人惶悚不安、自惭形秽
呢?幸好还有一个事物的相对性原理:虽然与那些高学力的人比
起来显得我是异常的卑微渺小,但是一旦我站在一个什么都不懂
的人面前,只有实实在在小学文化水平的我顿时又凭添了些许勇
气,好象一种巍峨耸立、雄伟高大的自豪感不禁油然而生。这就
是我竟然不揣绵薄、不顾讥讽而执意重申上述几点基本常识的原
因所在。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相信,象我这种文化程度的人毫无疑问
在不远的将来会被无情地淘汰,更何况什么都不懂的人呢?所以
,无论如何,拉出来先生(从他的笔名和他的签名档“每天拉一
个出来,狠狠打呀 ^-^”也可以稍微领略出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地
痞流氓的尊容)一定将在我之前遭到淘汰,也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这是历史发展铁定的规律,不能怨天,不能尤人的,但愿拉出
来先生(及其之流)与我一起共图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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