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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剑平] 2000-12-03, 20:49:37
据12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导,一份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检察院的信息表明,近3年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查处不满30岁
的犯罪嫌疑人19人,占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总数的17.6%。
这些作案人的平均年龄只有25.6岁,年龄最小的仅有19岁。作案
的最低数额4.2万元,最高数额达7100万元。同样,天津市人民
检察院今年查处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30岁左右的有54人,
占25.5%,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近3年来不满30岁的青年犯罪率为何如此之高?犯罪所得数额
越来越大?教育的失误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试教育要培养出这样的
人才是不如易的,因为该教育体制天然的和功利主义联系在一起
,在该种体制下,考试的指挥棒指哪打哪,只问效率不问(难问
)效益。但是,应试教育的弊端并非完全不可克服,也不能把错
误完全归于体制。如果指挥棒真正指向理想、道德、纪律,其结
果也未必很差。那么何为“不真正”?所谓“不真正”在这里特
指:1,教育方案的欠操作性。有许多方案其方向是对的,教育的
“三个面向”没错,把受教育者培养为“四有”新人也非常正确
,但是具体的落实方案却总体上过于原则。如对有文化以外的“
三有”,大概只是原则声明,因为我们很少看到因“无理想”、
“无道德”(思想不健康)、“无纪律”(不包括违法犯罪)而
留级的学生,由于缺乏可操作性,“三好生”实际常变成“一好
生”。2,教育方法不当。孔夫子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提倡“因材
施教”,此说不可谓不深刻,非此,其结果可能是事倍功半。我
今年24岁,现就读于北京某著名科研机构。就我的求学经历和我
所了解的来讲,对这一点有着深刻的感受。从小我接受的政治思
想教育是,在我尚不知“国家”、“党”、“人民”究竟为何时
,我就会背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但是
,直到我读到研究生,我还没有完全科学地弄懂“阶级”、“政
党”的本意,更不用说孩童时代了。但是,我们那时接受的教育
其意义何在?我身边有许多研究生,其知识不可谓不丰富,但其
公德意识本人很难赞同,用完水龙头不关者有之,午夜因玩游戏
而狂喊者有之,乘车用假月票者有之,这其中不乏党员。教育究
竟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3,教育实施中的错误。“十年树木,百
年树人”,教育应伴随人一辈子。但关键要“从娃娃抓起”(这
是邓小平同志语)。现在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普遍缺乏人文
精神而讲究实用主义,武汉某所名高校的一次语言文学测试中及
格者廖廖,这是偶然的吗?实用主义固然与市场经济环境有关,
但学校是塑造人的灵魂的地方。这就是它之所以存在的价值。它
不但要让学生掌握生存技能,还要引导他们不断克服人性中的弱
点,使他们更富于理性,更充满理想。
在我国,腐败者自有其“资格”,因为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
,为社会特定群体所拥有。该群体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准。很
显然,他们的腐败并非普遍地归咎于其文化水平。我们不能缺少
制度,但不能迷信制度,制度也会腐败,如“麻将声声事件”。
我们不能迷信法律,因为法律只过问行为,不问内心;法律是僵
硬的,而我们的世界是丰富的;法律只求必然不问或然,难以做
到完全公正;法律的运行代价高昂。另外,在外部环境不具备的
条件下,我们会造成一个法律更多而秩序更少的世界,我国历史
上“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的社会并不少见。那么,二、三十岁
群体作为社会上收入很高的一个群体,缺的究竟是什么?缺的是
道德。一个有序的社会,更象是一个道德社会而非法治社会。法
治社会能防止公民和制度变坏,但不能保证使之变好。法律是一
种他律机制,但道德却是自律的。倘从小就使公德意识深入人心
,就教育他们“君子慎独”,就教育他们要有高尚的情操而耻于
低级趣味,我想,事情不会象现在这样。但是,这个标准并非人
人都能做到,对屡教不改者,当然要绳之以法。因而,我们要重
视加强道德教育但同时也要搞好法治教育,既要教育他们“己所
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又要培养他们自由、平等
、博爱观念。如此,在物质利诱面前,“不为五斗米折腰”、“
不食周粟”者仍会意志坚定,挺直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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