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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肖九] 2000-12-04, 05:11:47
前言
在我们中国现存的一切不尽民众之意方面,除了思想认识方
面有偏差外,还有法律制度和体制上不尽完善的原因。根据中国
目前的具体现状特向各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几条提案认识,希望
能供代表们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送提案时作个参考。
提案:
1、建立政府工作公开责任制。
2、建立公务员工作责任制。
3、建立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和进入宾馆、餐饮、服务、文化
娱乐场活动所记录月报制。
4、建立人事安排调动听证制。
5、建立公职人员退休保障制。
6、建立普及的速审法庭。
7、建立法院判决后执行保障制度,及案件结案限时制度,法
官错判案件记录制。
8、建立公民个人请求公证处现场取证制度。
9、增加非暴力犯罪人犯流放边穷地区条款。
10、建立各级地方人大,由当地人大代表对特别案件中罪犯
提请刑罚赦减、赦免审批条款。
11、在刑法止增加、煽动民众群体对抗罪的罪名与惩罚条款
。
12、增加补充几个民族数额。
13、增加军队动用武力方向的法定内容。
14、建立国家开放的信息资料库。
15、增加开征物资闲置税的条款。
16、开征人口税
17、取消户口改为出身地与常住地登记制度
(待续)
1、建立政府工作公开责任制。
确立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细则;除了列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其余的全部要公布于众。要让群众知道政府应该管理的、应该做
到的是什么。政府管理各种事物的具体方法和程序是什么,政府
下属的除应保密的能公开的职能部门都是那些?而这些职能部门
除需保密的机构外,公开的具体管理和服务的都是那些方面,是
怎样的一个工作程序,接受那方面的监督,怎样接受监督,如果
没有能尽到责任或弄出差错,怎样纠正,具体的责任人应该受到
什么样的处罚。特别是要做到令行禁止。上级公布的 法律法规,
因具体原因不能立即执行,又不去争取得到上级批准和同级人大
批准仍我行我素的当事人也应受到的处罚,坚决取消集体负责、
领导负责这种个人逃避处罚的方式。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各级公务
员的具体工作细则和责任范围
2、建立公务员工作责任制。
这个公务员工作责任细则中要有具体的工作程序和使行职责
程 序的内容,确立各级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对于超越职责进行的
滥用职权的行为,具体行为人和指使人必须受到的处罚、同时上
级领导人也应以渎职而受到处罚。通俗的说:未经批准的乱查、
乱扣、乱罚及乱收费行为除了要开除行为人公职外,对放任的直
接领导也要有降级、撤职的处分,是那一级领导批准的,而又经
人大、法院或上级 领导确认是滥用职权的乱查、乱扣、乱收费及
不按程序工作的行为一定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当然对应该进行
管理的而没有能够进行管理或没有管理到位的人也应受同样的处
罚。特别是监督部门没有进行监督也应处理监督 部门的人员,政
府的工作要让任何人都能明白,政府在做什么,政府应该做什么
,公务员应该 样执行职务,具体的工作程序是什么,任何公务员
都应该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所有行为,都牵连着自己的切身利
益。
3、建立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和进入宾馆、餐饮、服务、文化
娱乐活动埸所记录月报制。
通俗的说,公务员要定期的申报自己拥有的或经常使用的 财
产(那怕是替人保管和借用的也要上报来源)对于自己到误乐、
饮食、服务包括招待所、宾旅馆、文体埸所,都要自己在工作日
志或月报表上记录,要定期申报。(包括非工作性的,那怕是节
假日朋友请客,亲友联欢等)不论是任何情况下发现并证实有漏
记、漏报的,坚决和毫不留情的一次警告、二次记过、三次降级
、四次清退。如发现没有这样办理的,或者有遗漏的,追究领导
人和人事、监督工作人员责任。
4、建立人事安排调动听证制。
建立人事按排调动听证制、终裁制:在人事调动或不调动时
,任何公务员认为不公平的情况下,应该有权向人事 部门提出进
行听证的正式要求,人事部门在收到的正式申请后数天内就 应
当组织当事人与当事人的领导们进行的公开的听证,让双方平等
的述说一下情况,听证后交其上一级领导裁定。如对听证意见不
服,可再申请 听证终裁,由上一级人事部门组织人员听证后,做
出终裁决定。
这个听证申请还应包括:对同事某人的提升、调用不满,对
自己没有被提升、调用不满;对调来的领导认为不称职时,数人
联名的要求听证等等。用这些制度的公开性,来促使公务员们尽
职尽责,并管住嘴别乱吃,管住脚别乱跑,管住手别乱拿,管住
心别太偏,能限制住官员们贪图个人享乐的行为,不公平作为,
官场上的腐败行为就能得到遏止。
5、建立公职人员退休保障制。
制定公开的,具有法定效力的退休保障制度,来稳定国家公
务员及公职人员的生存保障。
按现在的公务员条例规定,办理退休后由国家担负其生活保
障的条件是:30年工龄,男55岁,女50岁,可以办理退休,或因
伤病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可以办理的病退。办理这项手续后,
按工龄的长短及职务的高低,以办理退休时的月工资额为基准,
每月按比例发给退休金、报销医疗费用,死亡时由国家负担安葬
费用,并给起家属发放一些抚恤金。
取消这种福利待遇的条件有多种,基本上是:受到开除处分
的;在中途自动离职的,或中途自己申请离职的;中途死亡的。
这里规定的男55岁、女50岁退休的年限,并非是到这个年龄
就非退休不可,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身体状况,由上级领导
有人事部门来决定。
制定这个条例时,是国家还在处于计划经济体制情况下制定
的,实际上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也是计算在内的。随着国
家体制向市场经济上的转轨政策的施行,加上国企具体情况。很
多人无形中就得不到这种福利保障了。就这个20世纪末21世纪初
,国企工人下岗,大量国企转制,这批工人和工人干部的原定保
障已变化地使人眼花缭乱,这个退休保障也是执行地五花八门。
制定新的保障机制,除伤病的原因办理提前退休外,其他退
休(除受开除处分及自动离职外)可由上级人事部门根据工作状
况,和本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按原有的30年工龄为主,以退
休时的工资额为基础计算,并事后按国家工资福利调整,进行调
整。如为30年工龄发放100%,医疗100%,如在这个基础上定位,
那就是每年工龄3.3%,医疗报销3.3%,按目前人均寿命(或者说
基本上的寿命)75岁的话,50岁退休的话要拿到25年至30年,按
这个基础线来计算,提前退休的人也应按工龄一年拿一年的退休
金和医疗报销费。
中国的一位经济学家赵云喜提出过一个设想:中国的公务人
员应该包括原有的国企职工和大集体职工,他们都是在计划经济
制度下,以领取极低的工资按国家的要求从事长期的劳动,所以
国家也应负担他们的生活保障。原有的企业垮台和经营亏损,其
责任不在下岗工职身上。这 些企业的资本拍卖或发出承包、出租
等,国家应收回这个资本,这些人员的退休保障应由国家拿出钱
来直接通过银行发给个人。这个资金约在二千亿左右(?原文如
此),又不是一次发出,这二千亿是通过银行逐年逐月发放的,
实际上国家是能够承受的。因退休金是由银行发出的,所以退休
职工还可以依退休金加人寿保险单为担保,在银行申请贷款或做
生意或办企业,进一步搞活了经济并进一步扩大了就业门路。
我认为赵云喜先生的设想很对。近几十年来国家在交通、通
讯上花费了大量金钱,在今后的数十年中可以通过征收交通、通
讯,及文化娱乐等的附加税,用来支付这项开支.
6、建立普及的速审法庭。
建立广泛的速审法庭和法院执法责任制度;要扩大法院队伍
。像建立公安派出所那样密集度的建立速审法庭,这个法庭采用
简便的立案、审判程序,使群众中的争执、纠纷及时能得到评判
,这个速审法庭应是能当庭立案,能当庭审判的法庭,如不能当
庭结案,再由速审法庭打出公开的报告,说明不能当庭判决的原
因,帮助当事人转到正规法庭按正规程序起诉。这个意思是让广
大的群众有一个随时都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减少那种跑很远的地
方去告状,然后长时间的等候,并多次的上法庭进行诉讼。立案
件就要求有一个终结时间的规定,改变一个官司打几年托垮双方
当事人的事件发生。
7、建立法院判决后执行保障制度,及案件结案限时制度,法
官错判案件记录制。
建立判决后执行法律的责任制度和保障执行制度,通俗的讲
就是,要建立坚决执行法律判决制度,不能让某些人有逍遥法外
的机会,欠债者必须还钱,暂时无偿还者就应该维持最低的生活
水平,单位欠债没有偿还 清的领导人或者该负责的人生活水平也
应是低生活水平,不能让欠着别人钱不还的人却可以天天花天酒
地的过好日子。
山东省那个法官错案追究制好,法院是公民讨回公道的最后
保障,如果法官都不能公正了,世界上将无公正可言,要许可公
民对法官提出指责,在两审终结后,当事人仍不服,当事人又能
有证据确认是法官做弊,可向高级或最高级法官提出撤换法官 重
申,为了预防这种权力的滥 用,当事人要根据案事的大小确认,
重审后认定当事人有错告时,以扰乱法庭行为流放边远地区X 年
结案,如重申后确诊法官错判,根据情节与后果追究二审法官 责
任,最轻的是清除公职。
8、建立公民个人请求公证处现场取证制度。
公正 处应有公民个人请求公证处到现场取证公正 规定:现
在人们的社会活动多了,自已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请诉讼时,要求
是由自已出示证据,而公民自已列举的证据往往是不规范和无说
服 力的,在咨证中往往失效,还有很多情况是在场的目击者不能
或不愿出庭做证。公民就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许
多场合下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求得别人的帮助,很多情况只能
是求助记者现场采访来解决问题,而记者也不可能有求必应,律
师也只是事后能到现在收集证据,而不能以证人身份出具证据 ,
所以在现有的公正事务上,应当加上当事人请求公正处到现场做
公正的记录,并有公证处出面联系随同有关技术方面人员到现场
采集证据供当事人在法庭上举证。
9、增加非暴力犯罪人犯流放边穷地区条款。
非暴力犯罪边远地区流放(劳动服刑)制:因为中国人 口众
多,其在押 的罪犯也多,现在的劳改生产能力还达不到使罪犯劳
动自已养活自己的条件,在关押和惩罚罪犯的实施过程中,主要
还是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罪犯们本来就是已经危害了社会才受到
处罚的,还要靠纳税人出钱来养活他们,这也是无奈的事,许多
罪犯,犯罪后也感到后悔,但又必须服刑来接受法律的惩罚。这
些人相对的来说,对社会可能不会再造成什么大的伤害,比如;
金融犯罪、交通肇事犯罪、玩忽职守犯罪、职务犯罪等等,让他
们远离造成这样犯罪的条件,就可以使他们再不犯这样的罪行。
还有一些的罪犯经过审判和一段时间的服刑改造,也都有了一种
改恶从善的愿望,虽说我国已有减刑制度,但他们还是要经历过
一段长期的服刑时间,有个别的罪犯因刑期长,释放 出来后已经
年老体弱了,需要家人和社会来养活他,增加了社会负担。我国
的许多山区、边远地区,因生活条件差,人口稀少,劳动力也少
,以前也迁移过许多犯人过去,因为那些犯人都是重刑犯,需要
严加看管,实际上花费更大,犯人们也没有得到好处。这里提议
的是迁移非暴力犯罪的犯人和确有心改恶从善的犯人,由他们自
己申请,经审查确认他们没有危险性后,押送他们到穷困地区、
边远地区,给 他们按排一个基本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确
定一定的活动范围,给一定的自由生活、劳动区域,许可带家属
,亲友一块在该区域生活,渡过刑期即可自由返回各地。
10、建立各级地方人大,由当地人大代表对特别案件中罪犯
提请刑罚赦减、赦免审批条款。
在特殊案件、特别情况时人大代表向地方人大提请对某案人
犯赦减、赦免刑罚令。
在各级地方或确定那一级地方人大,有对特别 的一些犯罪人
犯,可以向上一级人大提请赦减、赦免刑罚令。批准的赦减、 赦
免按刑期大小确定有那一级人大批准。(两级人大审批)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的犯罪行为。有着非正常的原因,有
时处于无知和一时冲动,还有个别现象处于被逼迫而无奈时的冲
动。(如山西省 蒋爱珍杀人案)还有父母义愤除恶子等等,有些
是正当防卫过度,紧急避险判断失误,为了大局迫不得已的滥用
职权等等。在着其中很多的情况下,民众对其人所犯的罪刑并不
憎恨,反而有许多同情,但国家的法律又神圣不可侵犯,必须对
犯其罪刑进行追究惩罚,而这些人犯确有今后不可能对社会造成
新的为害,其事件又够不上惊动国家主席来进行特赦,所以应审
议能否由地方人大来进行赦减或赦免其一部分刑罚。
11、在刑法止增加、煽动民众群体对抗罪的罪名与惩罚条款
。
刑法上增加惩处煽动民众群体对抗罪:为建立一个安定的生
活环境,维护国家的完整和各民族,各民众的和平相处是必须的
。全体民众共同尊守公认的道德和法律是稳定人们生活的保障,
在法律规定不完善或不合理之处,公民应向人民代表和国家人大
代表提出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或修改。必须绝对禁止
个人或少数人利用民族 、职业、行业、家族、姓氏、性别、宗教
、行政区域、居住区域等不同群体划分问题,煽动民众互相攻击
与对抗,通俗的说:各人与各人、或数人与数人、或个人与数人
之间的纠纷矛盾应按法律程序和行政法规进行诉讼、调解,可是
有 些人却利用这本来很正常的事物,以XX民族欺服XX民族,或X
X区域人欺服XX区域人,不是以 具体人员论事,而是以群体论事
,煽动群体性对抗,在这种煽动下,无关的也不自愿的民众被迫
裹了进去,去对付几乎没有任何关系的另一群体对抗之中,所以
要在刑法当中增加不以个体当事人而以群体名称而进行的煽动对
抗的行为人严厉惩罚条款。打个比方说:南民族张三李四打了北
民族的王二,在表示评论中绝对不能以南方人打了北方人而进行
煽 动北方人去对抗南方人,或以南民族的人打了北民族的人进行
煽 动北民族去对抗南民族。对进行这样煽动的人就必须严惩不怠
。
12、增加补充几个民族数额。
增加补充几个民族数额: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当地一些外
籍居民的国藉也要转入到中国藉,这些人的登记如不写入五十六
个民族中显然不合适,如果按原来民族登记,中国号称的五十六
个民族显然又不包括他们,应增加一个客藉族把不属于五十六个
民族中取得中国国藉的外藉族人归纳到客藉族中去,以客族 XXX
X(苏格兰、英格兰等)登记,而现在发现原来划分的一些民族被
漏掉的(如四川摩梭族人当做藏族分支划分到藏族)再补充民族
数中。
13、增加军队动用武力方向的法定内容。
明确军队动用武力方向:宪法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
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
务。根据宪法规定的宗旨在制定的军事法令中再增加一条;国内
的治安执行的戒严由警察担负,军队绝对不许可对国内非武装人
员动用武力,任何军人都有拒绝执行和制止执行下达的对国内非
武装人员运用武力命令的权力,非对外战争期间任何军人及公民
都有拒绝进行军事管制的权力。
通俗的说这个规定是预防国内动乱的一个保障。是消除军事
政变及武装割据的保障。如果国内发生的问题,形成了几十万名
警察和武装警察都镇压不下去的非武装性的民众动乱的出现,肯
定是政府在法律和政策上出了极大的偏差,如果是警察们参与的
动乱就已经是有武装性的了,动用军队也是应该的了。就中国而
言,只要不发生武装性的行动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会世世代代
永远延续下去。
14、建立国家开放的信息资料库。
建立国家开放的综合信息库:随着中国经济和法制的发展,
人们需要办理的事情越来越多,国家应该建立起有权威性的公开
信息资料供民众使用,这个信息资料的查找可以是利用互联网络
,也可以用电话、传真、信涵索求,收费是理所当然可以的。
其内容是:国家历来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各项行政管
理条例,各项政策规定,及全国各地方的地方法律,国家、政府
的主页、国家各部委的主页。直辖市及各地区、市、县、政府的
主页。
这些主页的内客当然是公开介绍该部门的情况,从组成、职
责到工作程序及怎样和民众联系,
各地的主页应加上省、市、县志,来广泛的宣传自己。
各职能部门的主页中也可以列出具体的一些情况,比如技术
计量标准,各类产品的认定标准、办公程序等。
在这个信息库中,除了尽情中华大地行情风采,还有应目前
一切能公开的国家资料,在信息资料中尽可能地为中国公民及全
世界人民提供有权威性的、准确地信息帮助。让人们有依据的了
解国家。
15、增加开征物资闲置税的条款。
开征物资闲置税:除国家为了备战、备荒、备灾、备急、备
险。储备了应该必备的各类物资外,除了国家为下一步发展保留
下的资源外,做为个人与企业等,因决策失误或因不负责任,或
为了 偷机待升值、保值等种种原因,荒废闲置大量的各种物质,
如;开发了一半的土地及房产,久久压库的产品、商品等等,物
不得其用,不但造成巨大的浪费,也影响了其他人的利用和发展
,所以应对闲置或浪费物资行为进行制约,用一年比一年高的征
收赋税迫使物质加速流通。
16、开征人口税
这个税种的建立不是以增加国家财政为目的,而是要通过这
个税种建立起国家与国民的一种联系,每个公民每年向国家交纳
1元钱的税金,也就有了公民对国家尽义务,国家政府要为公民承
担服务的纽带,对贫困地区的人民和对生活有困难的公民,要每
年正式地办理减免手续,也能使公民们体谅到国家对个人的照顾
。这个税种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应该是最着重的重点之一,管理最
严格,甚至处罚最严重的一种,每个公民从国家主席到普通百姓
每年按人交纳这个税金。也显示也中国公民人格上的平等,也必
改变了多少年中国个人不交税的习惯,养成交纳赋税为国家的习
惯。对将来国市全面转轨到经济市场做好一个准备。
17、取消户口改为出身地与常住地登记制度
在世界社会中只有少数的几个国家还有户口管理制度,如中
国、朝鲜等,在中国历史上户口管理制度上对维护政权统治,稳
定社会起过极大作用,但正因为有了这个户口管理,限制了人口
流动,影响了经济发展。也造成了许许多多的人间悲剧。
21世纪的今天,户口问题在中国已经不是个有效的社会管理
办法了,实际上查看户口本和登记册,也根本搞不清楚人员的真
实状况,以前的城镇户口还有个按户口分配粮食和发各种补贴证
券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这方面问题作用已消失不存在了,基本
都是用在幼儿、青少年上学限制方面,办理事务证照方面,验证
法律责限方面。但是户口管理方面的法规,法令并没有撤消,只
是实际上并没有严格的执行罢了,例如;人们离开户籍登记常久
居住地到一个新地方,三天内要到当地派出所申报,一个月内要
办理暂住户口证,事实上按这样办理的人并不太多,人口到处流
动的,特别是民工们根本多少年就搞不清楚情况,就 是发现问题
,法律上处罚轻微度的不足于起到惩戒作用,特别是根据户口而
办理的身份征,很多情况下无法辨证真假。
从出生地和常住地建立相同的公民个人资料登记,以每年人
口税单的回寄,加强公民个人资料的收集,查验。公民办理新的
身份证,新身份证加上个人的指纹与签字,确保准确性和简便辨
认性。
(待续)
肖九电子信箱为:xiaojiuyi@sina.com 或 xiaojiuyi@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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