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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韩强] 2000-12-14, 01:53:17
12月13日晚上在《人民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创举!郑百文独立董事要代股东投票ST郑百文将申请明年
元月复牌交易》
李采
ST郑百文的独立董事12日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代表股东在
12月31日股东大会上就郑百文资产重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从1995年起就担任郑百文独立董事的陆家豪先生呼吁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尽量参与这次股东大会,同时向股东征集投
票权,以代表不能到会的股东投票,具体征集时间为12月20至24
日。独立董事要代股东投票,这还是首次出现。这位独立董事还
称,他本人对即将提交股东大会的重组原则持赞成态度。
小股东对郑百文的上述重组方案是否有选择权,是人们关注
的一个敏感点。郑百文董事会13日发布公告称,将申请公司股票
在2001年元月复牌交易,从复牌到下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持
有流通股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持有郑百文股
票,以及选择是否参与公司重组。公告还称,将争取在2001年元
月召开下一次董事会,审议重组的细节。
此外,郑百文日前公告的重组方案中有一些模糊之处,例如
方案中提到,“不同意将所持股份约50%过户给三联集团的股东,
将由公司按公平价格回购”,这一点并没有讲清楚,究竟是回购
该股东的50%股份,还是全部股份。董事会对这一点作出明确解释
,回购是指对前述股东的全部股份而言。《羊城晚报》 2000年1
2月13日
对此,我们不得不再次质疑ST郑百文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陆
家豪先生有什么资格公开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这符合《证券
法》和《公司法》吗?他有什么权力代表不能到会的股东。难道
股东投票权也要所谓的“独立董事”代表吗?出现这样的事情难
道不感觉可笑吗?
陆家豪先生从1995年就担任郑百文的独立董事,那么他应该
知道郑百文上市到巨亏的全过程,好么他首先应该回答一问题,
为什么郑百文会弄到如此地步,在这个过程中,他又干了些什么
?现在新华社揭露了大量问题,党中央已经派了调查组,那么新
公款社记者所揭露的问题,他是否能给股东一个明白的答案。如
果做不到这一点,他又有什么资格征集股东的投票权,股东凭什
么信任他。
这里我们还要问:陆家豪先生对“重组原则持赞成态度”,
难道他真的不知道流通股与国家股、法人股,同股不同价,全体
股东无偿过户50%的股权给三联,股民的损失最大,在董事会、信
达、三联讨论“重组方案”时,他为什么不勇敢地站届来替股民
说句话?谁能相信这样的独立董事?
在我看到上面的消息同时,许多朋友也看到了,对陆家豪先
生的做法十分不满意,谁能证明陆先生在2月20至24日期间收到多
少委托书?要知道这么大的事情可不是开玩笑,涉及到每个股民
权力的事情,居然有人想包办,是不是怕股民因为同股不同权,
要求减少缩股比例,会在股东大会上据理力争。
再有董事会解释“不同意将所持股份约50%过户给三联集团的
股东,将由公司按公平价格回购”,“回购是指对前述股东的全
部股份而言。”言外之意是说,如果你不同意将所持股份约50%过
户给三联集团,那就全部“回购”你的股票,这只能让人进一步
理解为:如果你连“回购”也不同意,你的股票全变成费纸,让
你连50%的股票也卖不出去。这种明目张胆地向股民示威的作法,
简直到了无视国家法律的地步。在我们的证券市场上竟出现这种
利用“重组”公开地剥夺股民合法权力的做法,难道不令人痛心
吗?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没有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前,ST郑百文
就”审请在2001年元月复牌交易,从复牌到下一次股东大会召开
之前,持有流通股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持有
郑百文股票,以及选择是否参与公司重组。公告还称,将争取在
2001年元月召开下一次董事会,审议重组的细节。”这又是一种
含糊不清的做法。那么在2000年12月31日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
独立董事陆家豪先生征集的投票权还算不算数,是不是还要搞第
二次征集投票权?
我们知道,12月5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郑百文资产重组一
事答记者问》中已经明确:“郑百文资产重组方案由公司董事会
、债权人与股东进行协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由当事人
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中国证监会履行证券法和公司法赋予的
监管职责,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我们是坚决拥护证监会这个原则精神的。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郑百文的“重组”并不想认真地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协商。独立董事的陆家豪先生在没有经过法定
程序认可的情况下就公开征集代人投票权,而郑百文又声称“不
同意将所持股份约50%过户给三联集团的股东,将由公司按公平价
格回购”,“回购是指对前述股东的全部股份而言。”这种向股
民步步紧逼的做法既不符合法律,更是严重损害了广大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诚恳地希望证监会对郑百文
的“重组”管一管,把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落到实处。如果在郑百文的“重组”中伤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将对我们证券市场造成破坏性的影响。同时,我们也诚恳
地呼吁社会各界正直的人士,特别是法律界人士勇敢地站出来保
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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