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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诸君“依法爱国”!


  文章作者:[胖新] 2000-12-18, 16:40:39

  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南京有个盛岛大酒店因私自拆移一
块遇难同胞纪念碑被砸 ,据称,“当人们发现被拆掉的正觉寺纪
念碑已被人东移约50米重新竖起时,愤怒的市民冲进了酒店,酒
店门前的草坪灯全部被砸倒,临街餐厅的大玻璃被砸碎,酒店大
堂内一片狼籍。人们纷纷谴责酒店的无良之举。”

  这种“谴责”无疑是最具有快感的一种“谴责”了,既可以
动动手脚活动活动筋骨,又可以肆无忌惮的打砸抢烧而不必承担法
律责任,同时还能以“爱国者”自居,享受着无尽的荣耀,何乐
而不为呢?

  大致可以想象得出那个情形:当市民们前往悼念死难者时,
却发现记念碑被移走了,正义的人们自然要向当事人——盛岛大
酒店讨个说法。人们聚集在酒店门口,正当双方处于僵持的时候
,突然有人高喊“打倒汉奸”,于是“愤怒”的市民冲进酒店,
打砸抢烧也就再自然不过了。我想,假如我刚巧路过的话,肯定
也会热血沸腾一番,纵然我还不清楚事情的原由,但“打倒汉奸
”这个口号实在太诱人,先冲进去痛痛快快的砸两把再说,“墙
倒众人推”嘛,谁叫我也是中国人?

  先声明一下,这里我绝不怀疑南京市民这种爱国热枕的真诚
。但同时我也相信,真正理性且具有一定素养和正义感的爱国者
是不屑这种“打砸抢”的。他们大抵会集会示威或者提出书面抗
议,要求盛岛酒店向全市人民道歉等等;而肩负着“打砸抢”这
种光荣任务的自然是我们这些具有“朴素”的阶级仇恨和爱国热
情的热血青年——当然也不排除革命队伍中混进来的一些趁机过
把瘾的街头小混混。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即使在高度法治化的西方,这种民
愤失控的事也是经常发生。而且,这个盛岛酒店也确是活该,在
纪念“南京大屠杀六十三周年”之际,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玮,
做出这种伤害国人感情的事,受点惩罚也是应该的。而问题在于
:几乎所有的国内媒体及民众都将这种暴力行为当成“义举”而
津津乐道——这至少说明了我们的价值体系很欣赏这样一种以“
正义”为名的暴力,而这在西方,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义愤归义愤,快感归快感,但法律的原则还是不容挑战的,
无论以什么名义,任何暴力的行为都不应该得到社会的纵容和赞
许,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所应该具有的基本原则。盛岛大酒店固
然犯错在前,“汉奸”也好,与腐败官僚勾结也好,它们的违法
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在遭受了这样的洗劫之后,财
产受到了巨大损失,盛岛大酒店的合法权益是否也受到了肆意践
踏和侵犯?“汉奸”是否就该被砸(或被打)没商量?我想,市
民们有权力表示他们的愤慨,他们可以在道义上遗责,可以游行
、集会、示威和抗议,甚至有权要求盛岛大酒店公开向市民道歉
等等——这些都是宪法赋予我们和平表达愤怒的权利,我们原本
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它们。然而因为威权的存在,我们都不愿意
或者不能够使用这些权利,但不等于因此我们就可以堂而皇之的
以“正义”为名使用暴力,并且将这种暴力指向弱者。

  很不幸,我们恰恰有这样的传统。这种传统从两千年前陈胜
吴广“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振臂一呼开始,到二十年前的“
文化大革命”止,“胜王败寇”的暴力崇拜一直横贯其间,在两
千年来周而复始的颠覆与被颠覆的血雨腥风的历史进程中,中华
文明在呻吟声中缓慢的前行,而人性却逐渐的荒凉……每一次举
起屠刀的莫不是以“正义”为名,而民众往往慷慨赠之以“民愤
”,甚至成为屠夫们的帮凶。即使精忠报国如明末的抗清英雄袁
崇焕者,冤死之后也未能幸免被这种“民愤”残酷的吞噬——当
他被凌迟处死之后,京城里“愤怒”的民众们莫不争先恐后的以
吃其“汉奸肉”为荣——这就是我们的历史,而且还远未结束。

  当然,盛岛事件自然不能与上述的暴力崇拜同日而语,我相
信并能理解市民们的真诚情感——我想,每个具有正义感的中国
人都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持一定的原则
:基于道德判断的民愤不能成为我们侵犯别人的理由,更不能代
替法律。因为我们不能保证我们永远是对的,正如莫之许先生所
说:“由于个体认识能力的有限,实体正义永远不能被任何一个
单独的心灵所把握,从而只能作为价值理性上的存在而不能作为
值得追求的现实目标,实践中值得追求的只能是程序正义。”今
天我们可以以“真理”或“正义”为名肆意践踏他人的权利,而
明天我们也可能成为别人的“真理”或“正义”的刀下鬼。正因
为如此,我一直坚持着这样的信念:无论此人是多么的恶贯满盈
,当他一旦沦为弱者的时候,我只能选择同情弱者。

  既然实践中我们追求的只能是程序正义,那么,请诸君“依
法爱国”。既依法惩罚盛岛大酒店的私移纪念碑的违法行为,也
依法保护盛岛大酒店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打砸抢”的热血青
年,我们最多只能在道义上声援他们了,但他们侵犯了他人权益
,该赔偿的得赔偿,该受法律制裁就受法律制裁——在一个法治
的社会,每个人都得为自己侵犯他人的行动负责,这就是游戏规
则。

  或许我有点可笑吧,在法律如同废纸一般的中国奢谈法治就
如同梦呓一般。有人告诉我,中国在向现代化转变的过程中,正
需要这样的一种愤怒——一种颠覆性的力量来完成这种质变。我
对此并不抱期望,因为我也看到了,在去年的烟台海难之后的沉
默,我知道,我们的愤怒只是指向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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