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作者:[我在故我思] 2000-12-25, 21:46:28
算一笔帐:农民税费支出与农民子女学费支出之比较
先算一个农民兄弟支付其子女的学费。为简单起见,小学、
初中、高中的学费不计,只算供养一个大学本科生的费用。就最
近几年,一个大学本科生在校四年(有些专业是五年)的花费不
下3万元人民币(这里假设农民侄子上学期间不攀比城镇同学的话
,否则,不下4或5万元人民币),对当前的我国农民来说3万元是
一个什么概念呢?按全国平均农村人均年收入为2000元人民币计
算(有些地方的农民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人民币,而且其中还有
水分呢),3万元的学费相当于一个农民15年的劳动收入,也就是
说,一个农民不吃不喝不穿(!)劳动15年方能供养一个大学本
科生,这还不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学费支出,况且学生
毕业后能否顺利找到工作还要看经济形势而定。
相比之下,农民的税费支出显得微不足道。按农民人均2000
元人民币的纯收入计算,其5%是100元人民币,即一个农民家庭按
4口之家推算每年上交税费仅400元人民币左右。而一个农民家庭
供养一个大学本科生的四年期间平均每年要支出7500元的学费。
每年400元的税费相比每年7500元的学费,仅仅是个零头。
原来,农民的负担根本不在税费,而在于“学费”。所以,
减轻农民负担,不在于减税费,而在于减学费。如何减学费?这
是教育经费与学费分离的问题。
附:教育经济化——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有感于教育经
费与学费
教育市场化,教育产业化,这是前一时期我国教育改革的方
向或政策。目前,我国的教育的确已经市场化了,也产业化了。
但下一步,我国的教育改革必须走经济化之路,教育经济化是今
后教育改革的方向,市场化、产业化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化,不讲
教育经济化,教育市场化和教育产业化很可能会步入改革的误区
。教育不仅要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且要适应国家经济的形势
,只有适应国家经济形势才能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教育的发展
要在保质基础上保量,尤其是高等教育,不能只求规模年年扩大
招生数量,应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数量的上,在保证现有
高等教育质量和数量基础上,随经济形势控制高等教育的扩招数
量,比如在经济滑坡或处在波谷时期,要限制招生规模的扩大,
否则,一方面势必要增加国家教育经费的相对投入,以致影响国
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加重社会教育消费负担,破坏社会
有效需求结构,影响社会购买力,从而减缓经济的回升。
教育经济化,必须重视两方面问题:一是教育经费问题,二
是学费问题,前者是教育成本,后者是学习成本或叫被教育成本
。教育经费与学费(受教育经费)是两回事,是不同层次的两种
经济成本。教育经费作为教育成本,经济主体是国家或社会,是
国家的经济成本;学费作为受教育成本或学习成本,其经济主体
是家庭,属家庭的经济成本。现在,在教育改革中有一种错误的
指导思想,即将教育经费与学费不加区别,甚至混为一谈,结果
使受教育者的经济负担加重。这应该引起我国教育改革的研究者
们及决策者们的高度重视,经济改革的研究者及决策者们也不应
该等闲视之。
教育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税收或社会赞助,是国家财政在教
育部门的投资部分。无论是税收形式还是教育附加形式的教育经
费,都是国家公民已经承担了的义务,正是这种公民义务提供了
青少年一代受教育的权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义务教育。我国实
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教育经费承担者是国家,这是指公
办学校。就民营学校(私立学校)而言,教育经费来自于社会或
个人赞助,义务教育的教育经费承担者是社会或个人(一般是名
人)。高等教育虽然不是普及的教育,但也是义务教育,是由国
家承担教育经费的义务教育。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是国
家,教育经费来自于国家财政的一部分,步入高等院校大门的优
秀青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是他(她)们的权利,也是国家的今后
的需要。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即高等教育经费,也应该是由国家
来承担的,也是国家的义务,是全体公民的义务。
现在有一种不正确的教育改革指导思想认为,国家培养一个
大学生国家投资几个万,向在校大学生收取一定的“学费”来补
偿教育经费或补充教育经费之不足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还有人认
为现在的收费标准相比国家的教育投资还不算高,言下之意,今
后的高等教育的学费还有待提高。这种指导思想的错误之处在于
,把本应该由国家承担的教育经费算在了每一个大学生的人头上
。他们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财税中的教育经费是公民们为发展
教育而已经承担了的义务,正是公民已经交纳了的教育税或教育
附加才有了青年学生们的学习权利,现在再向青少年学生们的家
长收取包括教育经费在内的所谓的“学费”,这是否是一种变相
的加税、变相的加教育附加费行为呢?这对家长们来说是不公平
的。学费是不应该充当教育经费的,学费中是不应该包括教育经
费的。
什么是学费?学费即学习费用,或叫学习成本,也可叫受教
育经费。义务教育之学费作为一种经济成本,对应的经济主体是
学生之家庭。学费的内容无非是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种费用,包括
购买纸、笔、墨、书本开支及在校吃、住等管理费用。学费的来
源,出自于学生家庭或学生勤工俭学之收入。青少年的学习费用
是学生家庭应承担的义务,高等教育的学费支出,就我国来说也
是家庭的义务,就某些先进国家来讲是由学生勤工俭学之收入来
承担的,有些是学习助学金提供的。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中,
把教育经费纳入学费之中,混淆教育经费和学费,极大地增加了
学生及学生家长们的负担。正是这种负担,引起了一系列社会问
题,比如社会需求长期不足,经济增长难以拉动,经济腐败问题
,等等。我国广大的农民及工人阶级,他们的过重的负担根本不
在于税费,而主要在于包括教育经费在内的“学费”,尤其是近
几年的中高等教育的高额收费。有些经济腐败现象,如贪污受贿
,主要动机之一就是为筹备今后越来越重的子女教育费用。收入
预期不确定,支出预期无限度增长,这是当前社会的一种普遍心
理,因此“一切向钱看”也就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挣钱意
识作为市场经济意识之表现,是无可厚非的,但有相当一部分人
挣钱是为了预备子 女的受教育费用或自己的养老费用,很少
是为了自己产业或事业的发展而挣钱,这就很值得思考。
学习成本就是学习成本,不应该视其为学生以后的工作成本
。就整个国家来说,发展教育是为了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以利
于今后发展各项事业、产业,因此有个教育成本问题。但教育成
本不应算在青年学生今后的工作过程变为他(她)们的工作成本
。受教育和工作,这是两个经济过程,在工作过程中他(她)们
也要承担支付他(她)下一代人的教育成本和学习成本,因此决
不应该将教育成本算在参加工作以后的工作成本上。正如企业培
训技术人员,不会扣除他们以后的工资作为现在培训费用,对国
家教育来讲,道理是一样的。但是,现在实行的大学生学费贷款
制度,变相地是扣除大学生工作以后的工资。贷款交学费,虽然
能解决受教育者一时的困难,但造成了他(她)们今后的负担,
削弱了他(她)们走上工作岗位后履行各种义务的能力和热情,
因此是不可取的。至于什么是工作成本,在这里不打算讨论,但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工作成本是工作过程中的费用,它是不
包括学习费用的。
教育与学习不属于同一经济过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不
是处在同一经济关系中。教育者与国家存在一种经济关系,受教
育者与之家庭之间是另一种经济关系。教育与学习只是脑力劳动
的一种分工,在学校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是脑力劳动者,他(
她)们之间只是一种合作关系,而不是交换关系,正如同一工厂
里的不同车间的劳动者们一样。科学文化知识决不是用“学费”
买来的,也是买不来的,除非付出脑力劳动。教育与学习,教育
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决不是什么买卖关系。
总之,教育是一个经济过程,学习也是一个经济过程,因此
教育必须经济化。经济化的教育要有经济成本分析,这种分析首
要的是要将教育经费与学习经费区别开来,分别对待。否则,教
育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化改革很容易步入误区。
2000年12月20日
附:教育产业化之我见
我不反对教育产业化,但是,我认为,我国的教育产业化已
经走入了误区。
国家教育事业能否产业化,该不该产业化,见仁见智,众说
不一。我认为,关键在于我们怎样理解教育产业化。如果把教育
产业化简单地理解为办学收费,通过办学而盈利,创受教育者之
钱财,在这种意义上教育是不应该产业化的。这是对教育产业化
的一种误解。当前,我国中、高等教育普遍实行收取数额不低的
学费,的确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也使我国教育“产业化
”了,但是这一改革措施既不能拉动我国的经济增长,也不利于
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眼下,我国的国立大学、民办大学成了教
育资金筹集部门,学生之家长成为教育资金筹集对象,这种办学
指导思想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道义上都是讲不通的。这是我国教
育改革的一个误区,是一种不开放的改革。什么是产业?顾名思
义,产业即生产的行业。凡生产的部门或行业都是开放的系统,
都与其他部门或行业有一定的交换关系。封闭的系统是谈不上什
么生产或生产什么的。试想,一个企业在创建过程中从职工筹集
起资金,“生产”出的东西只分配给或卖给内部职工(或白送给
外界),与外界无任何交换和来往,能说这个企业是生产行业吗
?这样一个企业能生产的话也只能进行一次性生产,因为该企业
职工在创建企业时支付筹集资金后已经没有了购买力,这样的封
闭性企业不会再有后续资金,只有垮台别无选择,除非有一种骗
术,不断地吸收新的职工,辞退老职工,重新筹措起资金再苟延
残喘一阵。这样的企业与其说是生产行业不如说是纯消费行业,
是浪费行业。我们国家目前的教育行业,非常类似于这样一个封
闭性行业,一届学生进来支付教育费用,学生家庭没有了购买力
,毕业后离开;又进来一届学生支付教育费用,而后没有了购买
力,又离开;------。这种“产业化”后的教育行业除了创收辛
辛学子的钱财外,与外部行业没有任何的交换和来往,只知搜刮
辛辛学子,尔后将学子拱手无偿让出。中、高等学校作为产业部
门,学子们是“加工对象”,毕业的学子们是其“产品”(这是
大部分人习惯上所认为的,严格讲这种认为是不对的),那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学校既然是产业部门理应是要有成本付
出的,即学校应该支付给优秀学生之家长一定的成本费用,而不
应该向学生家长收取什么学费。中、高等学校教育费用及盈利应
该来自于用人单位即购买“产品”的行业。
大中专院校的教员传授知识是义不容辞的,学生接受教育是
他(她)们的义务也是他(她)们的权利。在学校里,教与学都
是一种脑力劳动,都需要劳动付出,在教与学的问题上,在教育
者与被教育者之间不存在谁生产谁的问题。无论是国办大学还是
民办大学,都不能把自己的学生作为学校的“产品”来对待。教
育作为一种产业其经营的对象不是学生而是知识,是社会文化知
识和自然科学知识。在校学习过程,学生对前人知识的获取靠的
是自己的脑力劳动,正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这两种相辅相成的
脑力劳动,才使得人类知识不断保值增殖。教与学这两种脑力劳
动实现了人类社会文化和自然科学知识的继承和积累。现在有的
学者已经提出了与“资本”相应的“知本”。知本与资本一样,
都是一种积累,不同的是,知本是知识的积累,知本即能带来新
知识的知识,它的保殖增殖是一代代人脑力劳动的结果。如果把
学校作为产业部门来分析,它除了有兴建校舍投资形成的资本外
,还有知本;如果说学校管理人员是这一产业部门的资本经营者
,教员是知本经营者,那么学生就是该产业部门雇用的脑力劳动
者。学生在付出脑力劳动后获得文化知识和科学知识,以此作为
劳动报酬。学生学到的知识决不是用“学费”买来的,而是付出
脑力劳动换来的。真正的知识是无法靠买卖得到或传授的。学习
也是一种劳动,是脑力劳动,与产业工人的劳动相比唯一的区别
是,一个是生产商品,使资本保值增值,一个是生产知识,使知
本保殖增殖。产业工人队伍中的学徒工也顶多不拿工资,但产业
工人是没有交“劳动费”的。因此,对学生收“学费”是没有道
理的,尤其是国家投资兴办的国民教育(国立大学)更没有理由
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国民教育的经济基础靠的是国家财政和社
会赞助,而不是靠学生过早地支付。让学生过早地承担教育费用
、过早地投资是对后代的一种不负责任,也是讲不通的。“学费
”实际上是一种教学管理、校舍管理费用,是不应该让学生或学
生家长来承担的,而应该让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过在校创收活动来
获取这一费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应该朝着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
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方面进行设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高等
院校是要按照市场机制、按照一般企业运作规则办事,但不应该
以向学生收费为目的或为手段。我们的教育改革要打破国内外的
惯例,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有所创新,不应该什么都跟外国学。先
进国家的市场经济发达,它们收费或不收费是学不来的,收多或
收少也不能照搬,毕竟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
尚不健全,是无法照搬的。实际上, 先进国家的国立大学、
私立大学决不是让学生家长承担所有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大部分
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是靠学生勤工俭学之收入来交纳的。就我国
目前的国情来说,扩大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有百害无一利。我国
目前的大学收费的确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但这种收费教
育,直接受害的是教育,它直接危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不能保证
教育的质和量,只能使教育事业(或者说产业)越来越萎缩。因
为教育过程接受教育者一方面要有脑力劳动付出,另一方面还要
承担高额的教育费用,精力和财力使受教育者(我们的后来接班
人)及其家庭不堪重负。再说,扩大国民教育消费需求也直接影
响其他产业的发展,因为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必然限制了
国民的其他方面的消费。合理的消费需求结构能促进社会生产,
从而拉动经济增长,但畸形的消费需求结构则会限制社会生产,
从而阻碍经济增长。我国目前的消费需求结构极为不正常:一是
城镇人口“一刀切”的住房高消费,二是国民中、高等教育普遍
实行高额收费。正是这两种消费,限制了其他消费,破坏了在其
他商品上的社会购买力。房地产业热、走入误区的教育“产业化
”,使整个国民经济处于非正常状态。国有企业的职工一方面需
要购买住房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同时另一方面又因社会购买
力不足,企业停工停产,面临下岗。在广大的农村,农产品也因
社会供给大于社会需求,价格上不去,农民增产不增收,同时农
民供养子女上学需要支付与城里人一样的教育费用和城市生活费
用,而且这些费用有增无减。广大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入不敷
出,何谈社会购买力,何谈消费促生产,何谈持续发展???城
市住房商品化,加上走入误区的教育“产业化”,这两种政策的
同时实施,使得社会购买力严重不足,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远远抵
消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切努力。鉴于此,我们国家迫切需要纠正
“教育产业化”的错误认识,要尽快走出教育产业化等于向学生
收费的误区。
对于教育产业化,应该这样来正确理解:一、高等学校要利
用自己的资本和知本,使之服务于社会,有效地经营已有的资本
和知本,在经营中使学校资本和知本保值增殖,增值的部分用于
教育投资和弥补教育经费不足;同时,也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服务
之机会,从而使大学生用勤工俭学之收入来交纳书杂费和维持生
活费用。二、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普通的国民教育(包括民办教
育),承担教育义务的是国家或社会团体,而不应该完全由家庭
来承担。正是国家的义务提供给了青少年继承传统文化和学习科
学知识的这种权利。辛辛学子既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又得支付
高额的学习费用,这是一个矛盾,教育部门创受教育者的收,把
接受教育者本身作为经营对象、创收对象,这正是目前我国教育
产业化的一个误区。三、教育收费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的,但收费的对象不应该是天真、优秀的青年学生,也不应该是
他(她)们的衣食父母、他(她)们的家庭,而应该是他(她)
们毕业后的去向单位。实际上,每一所大学,即是一个知识产业
部门,又是一处人才市场,不仅要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机会,而
且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培养的大学生提供毕业后的就业选择机会,
在人才市场中推销自己的学生,同时向用人单位收取一定的教育
费用,变现教育投资。
总之,在每一所大学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本来都是学校的
主体,是统一的,不应该视受教育者为局外人。这些受教育的青
年学生正是我们的后来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搞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进行教育改革为什么非要难为我们下一代?千千万万个
家庭为抚养下一代已经付出了心血,培养下一代还需要家庭作出
牺牲吗?送给大学一个优秀学生应该成为家庭的骄傲,而不应该
成为家庭的负担。向学生家庭收取高额学费,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既危害教育,也导致社会购买力严重不足从而阻碍经济增长,
更谈不上可持续性发展。
以上浅析,请决策者们深思,请教育家们深思,请经济学家
们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