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期)

       土地管理部门如何为伊犁大开发做好服务

              冯志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 中西部地区虽然也
得到发展,但发展相对迟缓,东西部差 距进一步拉大。在此背景下,中央提
出加快中西部发展的 战略,最近又进一步提出加快西部地区大开发的战略设
想。在中央提出加快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增加投入的背景下,西部地区人民
应改变观念,抓住发展机遇,运用丰富的资源优势,尤其是土地资源优势,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实现产业、资金、人才的梯度转移,促进西部地区
的经济发展。我地区面对这个大好时机,更不能等闲视之,应主动地行动起
来,尽快争取国家支持,打好伊犁大开发这一仗。

  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对实施伊犁大开发战略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我们应为伊犁大开发做些什么呢?笔者认为,我们土地管理部门应
当为伊犁大开发重点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一、开展项目研究,为伊犁大开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众所周所,伊犁河谷水土资源十分丰富,极具开发潜力。1999年4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9]34号文件印发国土资源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确定伊犁河
谷地区为全国2010年以前土地开发的十五个重点地区之一。1999年8月中旬,
国土资源部高级咨询中心副主任刘文甲(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率调研
组来我地区考察,我局向调研组详细作了伊犁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
况专题汇报。刘文甲副主任及其调研组对伊犁河谷地区的水土开发情况看后
和听后感到为之振奋,指出:"由伊犁河流域的水土开发很容易联想到全疆的
水土开发。因为,就资源特点和开发规划而言,伊犁河流域对于新疆,很类
似新疆对于全国;简单说就是潜力巨大,值得重视。而伊犁河流域开发中反
映出的问题,也能够代表新疆进而影响全国,所以不得不正视。"他们回京
后,在《资源·开发》杂志上发表了西部大开发政策调整研究文章,着重阐
述了“从伊犁河流域再看全疆的水土开发”,指出:伊犁河流域的水土资源
条件很好,适宜集中成片开发。但是开发的起点应该更高,不能囿于传统模
式。鉴于此,我局在今年元月向地区行署递交了伊地土管字[2000]14号文件
“关于要求开展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区可行性研究的请示”,以
争取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基金的支持。

  全国众多个农业开发区,要么有水没地,要么有地没水,实难见效。而
我们伊犁,有水又有地,这是一个难得的开发宝地,由于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拥有如此丰富水资 源却四处发生“饥渴”。我们要利用这次机会,加快进行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研究论证和规划设计工作,地区土地勘测设计队已购买了
彩色绘图仪,成果图采用计算机彩色绘制,课题组成员由我局吴荣镇局长主
持,局征地事务部全体技术人员参加,拟聘国土资源部高级咨询中心副主任
刘文甲和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垦复站专家为顾问,拟于2000年 6月底以前完成
初步成果,逐级上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和国土资源部争取资金支持。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实施“占一 补一”和“退一补一”
战略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 基本国策”,坚定
不移地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是我们土地管理部门第一位的任务。面对西
部大开发这一历史机遇,新疆已从总体上确立了优先发展基础设施与基础产
业的原则,切实做好大开发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非农
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
的,不得占用好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也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
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
于开垦新的耕地,或从已开垦的耕地储备库中进行置换 。

  从今年起,新疆全面停止天山、阿尔泰山及塔里木河流域三大天然林区
的砍伐,决定用三年时间退耕还林300万亩,退耕的主要区域是南疆环塔里木
边缘深受风沙危害 的植棉区,所退耕地主要用于发展经济林、防护林与草
被。 防治水土流失及土壤沙漠化的重点将放在塔里木河、博斯腾湖、艾比
湖流域的综合治理上,其初步治理方案已经出台。由此可见,在基础产业的
建设中,退耕还林、还牧的重点将不在伊犁,这也是客观实际情况之所在。
我并没有认为伊犁不需要退耕,而是要看是不是需要退耕,如:是否受风沙
危害,是否有水土流失,是否面临沙漠化,确实具有生态退化迹象的我们要
退。但是有些退耕并不是如此情况,还有破坏耕作层的现象发生。为改善生
态环境,应当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和发展的
决定》(1997年6月11日发布),要大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林中空地和林
缘下限外延150 米(除牧道、转场点外)划定为林地,逐步分片封育(未列
入封育地仍继续放牧)。山区林地封育期间,严禁一切有碍营林的经营活动,
造林前和解封后可以照常放牧。实际上,我地区需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恢
复自然生态的耕地不超过140万亩,而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仅在
2010年以前,就至少拥有240万亩土地可以开发成耕地(当然,这包括用于
种植业的耕地和人工种植饲草饲料的耕地)。这些增加的耕地,完全可以弥
补非农业建设以及需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恢复自然生态的耕地。只要我们
坚持实施“占一补一”和“退一补一”战略,就一定能够达到本区域耕地总
量动态平衡,并达到耕地总量逐年增加的目标。在农、林、牧等大农业生产
中,耕地的质量和生产能力是第一位的,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保护和发展。

三、积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报批手续和地类 变更管理工作

  发展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资源开发、铁 路、公路、广播电
视、农村电网、邮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总投资超过110亿元的四大
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征用占用土地。我们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充分做
好征用占用土地的各项管理工作。一是要配合伊犁大开发积极参与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特别是为选址当好参谋;二是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
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是要积极主动地为被征
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四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
定后,要认真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意见,做好他们的
工作;五是监督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收入状况,
禁止侵占和挪用。

  发展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调整产业结构等等,必然会改变原有土地的
地类和属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适时作好地类变更登记和管理工作,建立土
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为伊犁大开发随时提供土
地利用状况资料和决策参考依据。

  土地管理部门对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
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报请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四、开展伊犁大开发土地信息服务,上Internet国际互联网,宣传伊犁水、
土资源优势,招商引资

  前几天中央电视台新闻报导,四川有一个旅游区,投 资近一个亿,不论
是景点还是服务设施,都称得上是上乘旅游点,由于不注重广告宣传,却没有
吸引游客,显得门庭冷落,无人问津。这说明了,当今是信息时代,不做广
告不行了──酒好也怕巷子深。中央虽然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但西
部涉及省区之多,光西北就有五个省区。 除国家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已经确
定了地方外,其它资金投向并不很明了。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必须要加大对
外宣传的力度,抓住西部大开发这个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巨大动力,向区内外大
力宣传伊犁的优势和机遇,树立一个改革开放的伊犁形象,营造一个良好宽松
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让更多的人了解伊犁,向往伊犁,参与伊犁的大
开发。为迎接西部大开发,我局决定上internet国际互联网,今年2月1日开始
办理入网有关手续,次日登录“因特网”。在网上,我们看到了大千世界,浏
览了国土资源 部网站和建设用地信息网,提前三天看到了人民日报……,如
此等等,打开了我们的视野。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因特网”,收取信息,发布
信息,招商引资,搞活伊犁的土地大开发。于此同时,要继续办好《伊犁土地
》学会刊物, 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促进伊犁土地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在西部大开发之际,我们坚信,有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强有力的支持,有自
治区及地区党委政府(行署)的正确领导,我们伊犁地区210万各族儿女团结
拼搏, 伊犁河谷 的建设和发展一定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