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李鹏委员长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 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 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进程,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改 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 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主要任务的安排也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继续全面深入贯 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 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党和国家的中 心工作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法 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不 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要继续加强监督 工作,注重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自觉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 众的监督。要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提高 全民族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继续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 会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推动对外关系的健康发展。要不断加强常 务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 理论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 务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16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