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参加香港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
记者倪四义、本报记者武卫政报道: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上午参
加了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香港代表团的审议。他指出:
随着“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不断实践,我们的经验必将日
益丰富,“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

  在审议中,代表们发言踊跃。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局主席曾宪梓代表就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繁荣稳定
提出建议;香港联侨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保欣代表表
示,要积极推动两岸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香港执业医
生邬维庸代表发言说,要坚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权威
,保障“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香港宝莲禅寺永远董事兼监院
释智慧代表发言指出,“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邪教。

  在认真听取香港代表的发言后,江泽民发表了讲话。他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两年多来,形势总的是好的。我们在香港全
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所取得
的成功,是举世公认的。这个成绩来之不易。这期间,香港经历
了不少的风浪,遇到过不少的困难。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以董
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区政府带领广大香港同胞,齐心协力,共度时
艰,工作是富有成效的。

  江泽民强调,必须把“一国两制”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来把
握。“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
国家的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回归后以及台湾
问题最终解决后,在这三个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原来
的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坚持一个国家的原
则,就是必须保证主权的统一,不允许割裂。特别行政区的高度
自治权是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赋予的,必须自觉维护国家的主权
、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实行
“两种制度”,就是要坚持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特别行政
区的资本主义制度都不变,保证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实行高度
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特别
行政区也不能干预祖国内地的社会政治制度。

  江泽民指出,香港基本法颁布至今已经十周年了。事实证明
,基本法是充满生命力的。依法治港,是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重
要组成部分。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对
于基本法明确规定的东西,要坚决贯彻执行,一以贯之,这是保
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根本保证。我多次说过,香港基本法是全
国性法律,不仅香港要遵守,全国都要遵守。就内地而言,任何
部门和地方都不允许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
而从香港来说,属于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完全可以放手去做
,中央政府完全相信特区能够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属于基本法
规定的与中央有关的事务,则要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去
做。大家都要支持行政长官的工作。中央政府要支持,特区政府
各个部门要支持,香港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支持。香港各行各业的
人士,要在维护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加强团结。只要
大家同心同德,香港的事情就一定能够办好。

  江泽民指出,人类在进步,中国在进步。在21世纪里,中华
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定能够实现。我们要有这个信心。有了这个信
心,我们就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振奋的斗志去战胜一切艰难险
阻,坚定不移地向着既定的辉煌目标前进。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参加
了今天香港代表团的审议。

  香港代表团团长吴康民主持了今天的会议。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0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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