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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周边秩序 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重庆市公安局

  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针对校园内外侵害学生人身财产
安全和不法分子诱骗、胁迫、教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以及学生进出娱乐场所、影响健康成长等问题,在市委、市政府
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
央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全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和“打、防
、管”并举的原则,认真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适时开展专项整
治,加大了案件查处、场所管理、暂住人口管控治安巡逻防范的
力度,有效遏制了侵害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的发生,净化
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
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先后于1998年6月和
1999年11月两次下发了《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贯
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意见》。各
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了专
题汇报,并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抽调治安、刑侦、
户政、内保、法制等警种和部门,组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组,定期
走访学校、街道和社会单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督
促派出所适时开展整治;同时与有关单位合作,利用广播电视、
文艺演出、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
宣传,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树立了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
犯罪的意识。

  二、针对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
根据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本着什么问
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集中整治,着力加大“
三个”力度。一是加大了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对校园及周边
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加大了侦破力度和对涉校案件在逃人员的
追捕力度。去年1—6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破获发生在校园
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06件,查处治安案件301件,捉获涉校案件的
在逃人员41名,为师生员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二是加大了
治安管理力度。去年各级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进
行了多次集中清查,取缔违规无照经营的场所631家,责令停业整
顿424家,收缴淫秽光盘、电脑软件4236张(个)。今年,为了配
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减负”工作,市局及时下发了《重庆市公
安局关于配合学生“减负”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就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工作进行了专
门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在整治中对招揽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的娱
乐场所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三是加大了治安防范
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在整治中,不但主动配合、指导学校建立健
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还调整充实警力和联防力量,在校园
周边增设报警点和执勤点,强化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范,以及对
学生上、放学时间的护送工作。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
政府58号令的要求,对学校及周边的暂住人口和租赁户进行了全
面清理。本着掌握情况,强化管理,做好防范的原则,结合各时
期的中心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校园周边6942家房屋租
赁户进行了多次全封闭式的清查,取缔非法租赁户212家,查处违
规租赁户127家,有效地防止了暂住人口及“三无”盲流人员危害
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

  三、落实治安责任制,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各级公安机关把
维护好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作为检验派出所是否做到“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
派出所工作目标和责任区民警的职责范围。一是派出所 与辖区学
校签定了治安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共同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
,并经常走访学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情况,督
促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各基层派出所领导和责任区民警普
遍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律辅导员,协助学校抓好法制教
育,讲授法律和自我保护的知识,帮教有劣迹的学生,增强学生
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今年3月9日,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邦国同志主持召开了市综治办、市
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教委等有关领导参加的
会议,就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后
,由文化、公安、工商联合签发了《关于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
200米内电子游戏机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把清理整顿校园周边
电子游戏室作为综合治理的重点。3月中旬,由市综治办牵头,宣
传、公安、文化、工商、教委分别派人参加,组成6个工作组,对
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整治工作的开
展。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密
切配合,加大了综合治理的力度。涪陵区分局崇文派出所和街道
办事处会同辖区内的法院,司法等部门一起与辖区内的中小学校
筹建了5个“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领导小组”,
组织辖区万余名青少年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
年人保护法》知识大赛;组织涪陵五中、十五中等5所学校举行了
“关心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广场文艺
演出。武隆县公安局与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制作了“关心下一代”
专题电视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在
全社会形成了关心、爱护、帮助、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使
广大青少年懂得了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
,明白了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他们树立了遵
纪守法和防范犯罪的意识。

  五、协助办好工读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做好转化
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在查处未成年人团伙违法犯罪案件中,针对
有轻微违法犯罪、尚不够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或刑事处罚的
未成年的在校生、流失生处理难的状况,各基层派出所主动与学
校、街道、家庭联系,建立帮教小组,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
不良行为学生的转化教育;同时,还主动会同教育部门积极争取
党委、政府的支持,新办或恢复工读学校,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
未成年人矫治错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全市共有工读
学校五所,有200余名在校生正接受转化教育和矫治。

  200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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