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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全民法制教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国家关于中小学
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示精神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市在加强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
一、领导重视,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
性工作来抓
深圳市委从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战略考虑,高度重视中
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为切实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采取了一
系列有力的措施。
一是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
市委常委会议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年依法治市工作
要点时,都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1997年12月,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决定》,
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法制
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市中小学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
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
,使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化、经常化、正规化”。1999年初市委
制定的《关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决定
》又一次提出,“各类中小学校要继续认真组织上好法制课,不
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是明确要求组织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读本》
分小学版、初中版和高中版,共3册,每册20课。《读本》全套书
近30万字,涉及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最基本的法律、法规60
多项,全书列举的案例和事例多达150多个,还配了150幅彩色插
图。
三是经常深入学校听课,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市委、
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们,多次深入中小学,和学生一起听法制
课,了解学生的反映,与教师共同讨论如何用好《读本》。同时
,还特别注重调查了解中小学法制教育遇到的困难,帮助学校解
决实际问题,确保法制教育扎扎实实地进行。
四是要求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市委、市
政府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及相关社会实
践活动要给予关心、支持和协助”,“新闻单位要加强中小学法
制教育工作及《读本》推出的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
持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按照市里的要求,各
有关部门在《读本》编写、出版以及师资培训、法制教育基地建
设、法制教育宣传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中小学法制教育
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重在落实,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
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几年来,我局始终把法制教育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局主要负
责人亲自抓,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有力措施,保
证中小学法制教育顺利开展。
(一)制定周密计划,确保法制教育落到实处。《读本》编
写完成后,我局当即下发了两个“意见”,重新调整了中小学法
制教育课,制定了新的教学计划,规定:从1998年春季起,将《
读本》列为中小学必修课,中小学有关年级,每月至少安排一个
课时用于法制课教学。除法制教育课外,我们还要求学校利用“
两会”(晨回、班会)、“两活动”(团队活动、课外活动)等
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并规定从1998年秋季起,在新学年开学的
第一个月内,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形成制度。我们
还要求将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禁毒、人口、国情及税法教育等
纳入法制教育中,统筹安排。
(二)加强培训,强化师资。提高法制教育水平,关键在于
教师。由于《读本》是新编教材,其任课教师多数都不是学法律
专业的,要上好法制课难度较大,为此,我局制定了分期分批培
训法制课教师的计划。两年来,市、区教育局分别举办了十多期
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1200多人次。
(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市共有中学101所,小学383
所,为了抓好法制课教学工作,我们采取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的办法,1998年上半年选取了14所中小学作为《读本》教学工作
联系点。我局每学年都召开座谈会,交流联系点法制课教学经验
,并在联系点举行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宣传和推广她们在《读
本》教学中的经验。两年来举办了十多次全市性的法制课教学观
摩活动。1999年5月,我们又组织了一次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
课评选活动,近百所学校的教师参加了评选活动。
(四)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两个“预防”。
首先,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读本》的教育内容
,在法制课教育、教学中,特别强调对中小学要加强两个“预防
”:一是预防未成年人自身犯罪,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
犯罪行为的引诱,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
防和矫治;二是预防未成年人自身被害,增强未成年人对犯罪的
自我防范。
其次,通过座谈会、演讲比赛、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报告
会、展览会、报刊图片展览等形式,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
主题,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大胆探索,不断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为了认真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中小学法制教育
切实收到成效,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不断探索法制教
育的新渠道和新方法,力求做到“五个结合”:
(一)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讲情《读本》中的基本观
点和基本原理,又结合学生思想、行为的实际和学校思想政治工
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一是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
、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或事例组织教学;二是注重适
应社会生活和学生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基本法律知识的灌输,提高
教学的实效性;三是在教学中讲述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教会学
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侵害,避免意外事故。
(二)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我们要求教师
在教学中,采取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为学生的自主学习
创造条件,从而提高法制课的感召力。如深圳小学王蓉老师在讲
授《未成年人的保护》一课中,采取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的形式,用“小品说法”、“抢答说法”、“漫画说法”等方式
,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中积极学法、说法,加深了对未
成年人应受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
司法保护”的理解。市电子技术学校政治组在讲授《怎样打官司
》内容时,以罗湖区消委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案例为题材,组织
了一场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
法律知识。
(三)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1999年底南山区教
育局与区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全区中小学生“学习”《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竞赛,3万多中小学生踊跃参加。市高级中
学成立了“中学生自律仲裁庭”,锻炼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
此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务院对外宣传海外报道组、中央
电视台等单位都做了宣传报道。
(四)坚持学校教育与基地教育相结合。经与市依法治市办
公室研究,我们确定把市育新学校(工读学校)、市劳教所、市
戒毒所、市法院青少年庭等单位作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
1998年,我局拨出近百万元在育新学校建立了“中小学法制教育
馆”。该馆占地500平方米,分图片室、动画室、多功能电教室和
电脑测试室四个部分,教育内容直观形象、生动活泼,对学生有
很大的吸引力。两年来,到该馆参观学习的中小学生达43000多人
次。
(五)坚持校内教育与警校共建相结合。1997年我局与市公
安局巡警支队协议,率先并提出了“三反、三防、三净化”的共
建目标,即:反骚扰、反勒索、反两抢(抢劫、抢夺);防黄赌
毒渗透、防盗窃、防治安灾害事故;净化校园治安环境、净化校
园周边治安环境、净化学生心灵。龙岗区经常组织学生到区法院
旁听审判,加入学生对有关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亲身感受法律的
威严和庄重。。宝安区教育局与普法办共同开展了“上一堂法制
课,送一套法律书籍,开展一场法律咨询,举办一场法律图展”
的“四个一”活动。继罗湖区教育局与区公安分局签定《共建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协议书》之后,南山区教育局也与区公安分
局签订了共建协议书。
几年来,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促进了学生整体素质的
提高。过去,部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认为法离
他们很远,法律主要是管那些犯罪分子的,与中小学生无多大关
系。通过《读本》、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他
们认识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与每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密
切相关。随着学生法制观念的增强,我市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开展
的更加生动活泼,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健康心理
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培养更有成效。目前在我市中小学校,学法、
知法、懂法、守法的风气日渐浓厚,校园内纠纷少了,互帮互学
的多了,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显著下降。1997年以来,我市中小
学生犯罪率连续3年为零,违法率低于全省平均率,1999年为万分
之零点零七。根据市政法委的统计数,近两年,我市没有一个在
校中小学生涉毒。广大中小学生遵纪守法,逐步学会运用法律知
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少人还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和智慧
,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是推动了依法治教工作。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也是学校
和教育行政部门学习法律、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治教的过程。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各学校逐步走上依
法治校的轨道,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的
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学校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不仅
为人们所接受,也是各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教
育行政部门严格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行政,也取得了较大
成效。我局制定并实施的《深圳市教育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得
到深圳市依法行政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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