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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精神产品生产 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新闻出版署
副署长 桂晓风)


  一年来,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
室遵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条款
的规定,主要通过组织出版优秀出版物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以及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
化环境两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青少年的
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新闻出版工作者的重要
责任。

  新闻出版工作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密切相关。新闻出版工作
首先是一种精神生产,出版物可能影响一个人的灵魂,促进形成
或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革命战争年代,许
多人正是因为读了进步书籍而走上革命道路。《钢铁是怎样炼成
的》、《雷锋的故事》、《把一切献给党》等书籍,影响过我国
的几代青少年。相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接触过不少青少年
因为受黄色、反动出版物腐蚀侵害而堕落、犯罪的痛心例子。有
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曾经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1995年11月21
日,一位普通的苏州女工给市委书记写信,反映16岁的儿子经常
逃课在家用电脑偷看黄色VCD影碟,导致精神萎靡,学习成绩一落
千丈。她万万没想到省吃俭用买来的电脑竟会因为黄色影碟而把
孩子引到了堕落的边缘。全国“扫黄”办在督办案件过程中发现
了这封信,立即以《一个母亲的呼吁》的标题在全国“扫黄”“
打非”快报上全文刊登了这封信。江泽民、李鹏、李岚清等中央
领导同志就这封信作出了重要指示。12月18日,人民日报在头版
头条发表了这位母亲的控诉信,标题是《一位母亲强烈呼吁:“
扫黄打非”不可手软》。这位母亲的含泪控诉在全国引起了空前
反响,社会各界强烈要求严惩制造和贩卖精神毒品的违反犯罪分
子。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0条和第31条明文规定“以未成
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
不得含有涉及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
健康的内容。”这类出版物严重腐蚀青少年灵魂,造成理想信念
丧失,人生价值扭曲和道德水准下降,甚至诱发青少年堕落犯罪
。特别是“黄色”出版物对青少年危害极大。由于青少年处于青
春期,理性判断薄弱,好奇心强,一旦接触具有强烈感官刺激的
“黄色”出版物,往往产生难以自控的生理冲动,从而可能冲破
法律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走上犯罪道路。全国“扫黄”办与司
法部、全国政协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的对河北冀东监狱的一次调查
表明,在青少年犯罪的诱发因素中,90%与渲染淫秽色情、凶杀暴
力内容的不良出版物有关。当时,参加调查的同志感慨地说,有
三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在我们祖国正在为现代化大业而奋斗的
时候,有这么多青年在大墙里面度过青春,二是想不到在这些犯
罪服刑的青年人中,性犯罪人员有这么高的比例,三是想不到这
些性犯罪人员中,有这么多人有过接触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黄
色音像制品的诱因。

  另一方面,其他非法出版物包括盗版盗印出版物对青少年也
危害非浅。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渴望知识,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
见利忘义,使一些胡编乱凑、以讹传讹、错误百出的教辅读物,
通过各种渠道大量流入社会、学校和家庭,直接影响学生特别是
中小学生受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造成干扰和冲
击,误人子弟。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一个人在幼年、少年时代获
得的错误知识、错误习惯,可能保持终生。

  由此可见,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抓好精神产
品的生产,不折不扣地遵守和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
新闻出版单位的义务和新闻出版单位管理部门的职责,牢牢把住
出版关,坚决制止各种淫秽色情和非法出版物对青少年的戕害,
在出版物环节上消灭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是新闻出版工作者义
不容辞的责任。

  二、积极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大力加强少儿读物出版
工作,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粮食。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治本性措施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
想教育,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一项立法原则,也是新闻出
版署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着眼点。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
定以及去年7月份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座谈会的要求,新闻出版系统立即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国各大报章在显著位置报道了这部重要法
律的颁布情况,并组织评介文章进行纵深宣传。有关出版单位以
最快的速度出版了这部法律的单行本。其后,一批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普及教育图书也相继出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及
教育读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用问答及相关法律》等图书
。一些出版社还面向未成年读者出版了一大批有针对性的法制教
育辅导类图书和挂图,如《法律保护你成长》、《未成年人的保
护及犯罪预防》等。这些图书的出版向社会广泛宣传了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对这部重要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也配合学校教育,树立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认识到
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培养自觉遵纪守法和预防犯罪的意识
。此外,我署和全国“扫黄”办还协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
员会等部门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工作,1999
年,我们会同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公安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举
办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这是我国首次
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的全国性展览,产生了良好
的反响,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在这一展览会中,与“扫黄”“
打非”有关的内容被置于重要位置。

  重视少年儿童读物的出版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和电子出版物等多种形式的出版物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道德
情操、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是新闻出版
署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1998年会同中宣部召开了全
国少儿读物出版工作会议,就我国少年儿童读物的出版工作做出
了部署和规划,要求以少儿卡通5155出版工程等重点出版项目为
龙头,实施精品战略,推出一批思想性强、艺术水准高、为广大
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优质图书,带动少儿出版物的全面繁荣。然
后又连续三年召开了少儿读物出版工作座谈会,对有关工作进行
检查和进一步部署。这些部署已经产生了良好效果,以图书出版
领域为例,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图书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如《中
华国魂录》、《当代少年跨世纪文从》、《文化五千年》、《爱
国主义丛书》等。“5515”动画工作进展顺利,已出版中国自己
的卡通图书400余种,累计印数达2000余万册,《神脑聪仔》、《
中华少年奇才》《五千年历史故事》、《地球保卫战》、《霹雳
宝贝》等动画图书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有的获得了“五个一
工程”奖,有的获得了国家图书奖,有的拍成了动画片,初步形
成了出版和影视相结合,整体滚动发展的态势。在音像和电子出
版物领域,我们也大力扶持了一批少儿精品出版项目,如以爱国
主义影片和中外优秀少儿题材影视作品为主体的三辰影库等。这
些优秀少儿出版物的大量涌现,使一段时期内适合当代少年儿童
特点的出版物匮乏、大量西方格调低下的卡通出版物充实市场的
令人忧虑的局面得以扭转。当然,这些工作还仅仅是开始,我们
感觉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新闻出版部门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我们将继续出版为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健康出版物,加强
对青少年的正面教育和引导,科学规划,组织出版更多的题材内
容新颖、风格多样、反映青少年生活和思想,为青少年所欢迎的
出版物来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帮助他们树立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
施以后,新闻出版署对少儿图书出版工作更加重视,采取的措施
也更加有力。

  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青少年的健
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在大力繁荣少儿出版工作的同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切实
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除黄色出版物、打
击非法出版物的斗争。

  改革开放以来,出版物市场逐步繁荣发展,一个多种经济成
分、多种流通渠道、多种购销方式、多种出版载体形式并存的出
版物市场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但与此同时,出
版物市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要宣扬淫
秽色情、凶杀暴力、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出版物沉渣泛起,产生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这些出版物大多是非法出版物,由于有境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渗
透的政治背景和有暴利可图的经济诱因,出版、印制、销售这类
出版物的非法出版活动屡禁不绝,表现出特有的顽固性和反复性

  “扫黄”“打非”工作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
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从1989
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扫黄”工作电话会议至今
已11年。特别是1994年江泽民同志就“扫黄”“打非”发表重要
批示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据不完全
统计,仅1994-1999年五次集中行动,全国共收缴非法书刊9699万
余册,非法音像制品1.4亿多张(盒),淫秽色情出版物1100万余
件,取缔非法出版物市场、摊点3.3万个,关闭3000余家镭射放映
厅,关闭7家制作淫秽、盗版光盘的音像复制企业,查缴非法光盘
生产线90条,查获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案件3.2万起,抓获这类
涉案犯罪嫌疑人8635名,依法判处各种徒刑6536人。出版物市场
“扫黄”“打非”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
许,也得到国际舆论的好评。

  1994年以来,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办根据党中央、国
务院批发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每年都会同公安部
等部门督办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教辅读
物的大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日报发表的那封苏州女工催
人泪下的信中所控诉生产黄色VCD的苏州宝碟激光电子有限公司,
已被新闻出版署依法关闭。主要涉案人员、该公司副总经理卜兴
华、钟建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11年,同时判处宝碟公司
罚款20万元。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
育了群众,引起全社会对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的关注
和思考。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出版物市场上仍存在一些不
容忽视的问题:1、淫秽色情出版物虽经清扫,转入地下,但不时
抬头,且花样翻新。如广东市场发现专为青少年儿童设计的口袋
本淫秽色情读物。2、盗版和滥编滥印的教材、教辅读物,一是误
人子弟,二是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3、法轮功类出版物、宣扬
伪科学的气功类出版物、宣扬愚昧迷信内容包括看相、算命、看
属相、星座的书籍污染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因此,今年的 “扫黄”“打非”工作主要要抓好以下几个方
面的工作:1、严厉打击包括非法出版教辅读物在内的盗版盗印活
动。2、继续做好淫秽色情出版物及宣扬愚昧迷信等伪科学的非法
出版物的查缴工作。3、加强了对书摊、书店的管理,净化校园周
边环境。4、认真做好“扫黄”“打非”的调研工作,积极推动有
关政策法规出台。5、积极发展社会监督网和舆论监督网。贯彻实
施好“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和吸引更多群众参加
“扫黄”“打非”斗争,发挥好共青团组织、学校和社会各界人
士的作用,帮助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揭露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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