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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科学而合理地解决这一课题
,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未成年人保
护法》,1999年又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对于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们在认真贯彻上述两法的工作中,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家庭,
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努力使每个家庭、每位家长都做到
知法、懂法、守法。特别是根据我市近年来离婚率上升,离异家
庭的未成年人疏于管理,违法犯罪率高的社会突出问题,与太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创办了由起诉离婚夫妇参加的“为了下一代
”学校,并在市辖各县(市、区)成立了分校。几年来,共举办
培训班47期,有1237对夫妻参加了培训,3600多人受到教育。绝
大多数的家长履行起对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义务。实践证明
:办好“为了下一代学校”,有利于家庭稳定,有利于保护离异
家庭子女的合法权益,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家庭和
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开展社会调查,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妇联作为群众组织,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我们针对日常信访接待中发现的离婚率逐年
上升,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教育及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的状
况,组织调查组深入到城区法院、派出所、中小学、街道办事处
、工读学校和少管所进行了摸底调查。结果表明:离异家庭的未
成年人不仅在生活、教育方面受到影响,而且在情感、心灵、精
神上受到创伤,在他们中出现了种种不正常现象:一是逃学;二
是离家出走;三是违法犯罪。由于失去正常的家庭教育,容易沾
染不良习气,被社会上坏人引诱利用或结成团伙犯罪。这使我们
认识到,保护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不容忽
视的社会问题。作为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具有不成熟
的特性,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缺少正确的判断能力,家庭作为
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教育未成年
人和维护其合法权益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预防离异家庭未成
年人违法犯罪,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家庭和家长抓起。
为此,妇联组织应履行职责,做好家长工作,减轻未成年人因父
母离异而遭受的不幸和痛苦,达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预防他
们走上犯罪道路的目的。
二、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其合法权
益的有效途径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教育、引
导起诉离婚的夫妇为了孩子慎重考虑和正确衡量自己婚姻家庭存
亡的利弊得失,挽救一批即将破裂的家庭;使离异夫妇进一步明
确和认真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促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
保护。
首先,我们借鉴外地一些成功的经验,主动与法院联系,共
同剖析这一社会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严重后果,很快形
成共识,决定联合开办由起诉离婚夫妇参加的“为了下一代”培
训班。
其次,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及培训方法。培训的具
体内容:(1)教育和引导起诉离婚的夫妇正确处理好婚姻家庭关
系,帮助他们解决婚姻在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力争挽救一批即将
破裂的家庭。(2)教育和引导起诉离婚的夫妇正确处理权利和义
务的关系,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抚养、教育、监护子女的义务。(
3)教育那些感情破裂,只能选择离婚的夫妇,履行好离异后对子
女的抚养、教育义务,防止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同时,确定了
培训的方法,一般安排半天授课,聘请法律和婚姻家庭方面的专
家讲授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由已离异的夫妇或原起诉
离婚又撤诉的夫妇介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情况和感受;由离异家
庭子女介绍由于父母离异给自己带来的不幸与痛苦。半天开庭审
理,进行调解。
第三,搞好试点,逐步探索培训的经验和规律。培训方案确
定后,就开始在县(市、区)搞试点。我们多次与法院联合召开
会议,研究任务、机构、人员及具体分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
到人。我们想方设法动员起诉离婚夫妇参加培训,对培训内容和
各种发言材料进行认真把关、严格筛选,力争做到内容丰富感人
,教育性强。由于准备工作充分,“为了下一代”培训取得预期
效果。首期参加培训的134对夫妇中有65对感情未真正破裂的夫妇
撤诉或调和,双方重归于好。而其他的夫妇也能够心平气和地协
商处理好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监护问题,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为了提高培训质量,我们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对选择教
材、安排授课、试讲等都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
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使更多的人受到
教育;三是组织观摩学习,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在全市普遍推
开。
第四,总结经验,创办“为了下一代”学校。为了进一步规
范培训,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回访工作,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
上,正式成立了“为了下一代”学校和分校。总校设在市法院,
下设教务处。名誉校长由市法院院长和市妇联主席担任;校长由
市法院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校长由市妇联分管维权工
作的副主席和市法院民事庭庭长担任。分校设在各县(市、区)
法院,其机构根据各自情况,参照总校设置方式设置。每年年初
,总校都要对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底进行总结。这样,就
使这项工作走向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注重实效,提高家庭和家长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范
力度
“为了下一代”学校新颖独特的办学方式,教师寓法、理、
情于一体的讲解,使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因父母离异失去家庭温暖的孩子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例剖
析,使离异当事人濒临破碎的心灵受到强烈的震颤;工读学校学
生、少年犯撕心裂肺的声声呼唤,像一记记重锤敲打在一对对家
长的心上,许多人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台上台下的抽泣声响
成一片。培训班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参加培训的
学员在思想上受到教育,行动上受到深刻反省,达到甚至超过了
预期的办学效果。许多感情未真正破裂的当事人在庭审中表示,
为了孩子,今后要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一位原告在撤诉理由中
写道,通过参加学习,认识到离异家庭的孩子得不到家庭温暖,
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愿意撤诉,履行
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一位专程从北京赶来听课的老年
妇女激动地说,这个班办得太好了,我要劝儿子、媳妇为了孩子
慎重考虑家庭的存亡。
“为了下一代”学校的创办,使我们找到了一条预防和减少
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加大了对特殊家庭和家
长的教育力度,增强了他们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责任意识,
使他们自觉担负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义务,为未成年人的健
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
(200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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