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
五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预算委
员会的审查报告,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一九五四年国家决
算和一九五五年国家预算,并同意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
部长李先念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五年国家
预算的报告。

  (《人民日报》1 9 5 5 0 7 3 1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