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 五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预算委 员会的审查报告,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一九五四年国家决 算和一九五五年国家预算,并同意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 部长李先念关于一九五四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五年国家 预算的报告。
(《人民日报》1 9 5 5 0 7 3 1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