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关于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任免问题的决议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周
恩来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
的任免,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
间,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

  

  (《人民日报》1 9 5 8 0 2 1 2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