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请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 ,已于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经大会一致通过。现将新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于北京
(新华社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九日讯)
(《人民日报》19750120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