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
告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
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4 0 6 0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