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 告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 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4 0 6 0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