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
预算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批准
国务院提出的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
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
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4 0 6 0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