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批准郑天翔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对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4 0 6 0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