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批准郑天翔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对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4 0 6 0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