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一九八五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 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5 0 4 1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