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
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 提请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 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规 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 深圳市依法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后 ,对国务院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作出相应决定。
(新华社发)
(《人民日报》1 9 8 9 0 4 0 5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