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

  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
提请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
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规
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
深圳市依法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后
,对国务院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作出相应决定。

  (新华社发)

  (《人民日报》1 9 8 9 0 4 0 5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