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任建新院
长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发)

  (《人民日报》1 9 8 9 0 4 0 5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