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执行情况、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决议

  

  一九九○年四月四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0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
任邹家华所作的《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199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发)

  (《人民日报》1 9 9 0 0 4 0 5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