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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四月九日电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
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和审查
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审议了李
鹏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会议认为,《
纲要》和报告提出的今后十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和基本指
导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和政策,深化经济
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部署和措施,是符合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的,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
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
的努力奋斗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批准李鹏
总理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较好地完成
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
划,提前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取得了
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还必须看到,我国是发展
中国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
掉以轻心。
会议认为,从1991年到2000年,在我国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非常关键的时期。我
们能不能在90年代巩固和发展80年代取得的巨大成
就,进一步促进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直接关系到我国
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
命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
纲要,是我国各族人民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
的行动纲领。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保证
其贯彻实施。国务院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对《纲要》规定的指标进行必要的调整,提交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下大气
力提高经济效益,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改善我国
的地区经济布局,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
发展。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要加强和发展农业
,积极扶持乡镇企业,促进农业全面发展;要加强基础
工业和基础设施,改组改造和提高加工工业,积极发展
建筑业和第三产业;要把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放在突出位
置,加快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
上改善人民生活,使人民生活逐步由温饱达到小康。在
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
会议要求,必须努力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协调发展。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物
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要搞好社会
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廉政建设,同
各种腐败和违法乱纪现象进行坚决斗争;要坚定不移地
实行计划生育、合理利用土地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要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
会议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
扩大对外开放。要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
则,围绕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问题,有领导有步
骤地全面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
的新体制。要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正确处理中央和
地方的关系。要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
制,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统分结合的
双层经营体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全民所有制
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它们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
作用。要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把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引进技术
和智力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深化经济
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健
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公民正
确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和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巩
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
导干部,都必须克尽职守,忠实积极,廉洁奉公,艰苦
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严格按照《纲要》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各
项工作。
会议指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全国各族人民
的共同愿望。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按照“一国两制”的原
则,努力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希望台湾当局顺应
民心,继续真正多做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实事。全国各族
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要更加紧密
地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祖国的和平统一和昌盛富强。
90年代,香港和澳门将回归祖国,我们要为香港和澳
门的稳定繁荣、平稳过渡而积极努力。
会议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新旧格局交替之际,旧
的格局已经被打破,新的格局尚未形成。我们要一如既
往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霸权主义和强
权政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一切国家保
持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建立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
,促进人类进步事业和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应
有的贡献。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
代紧迫感,积极投身到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来,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万众一心,埋头苦干,为实现历
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宏伟
任务而努力奋斗!
(《人民日报》1 9 9 1 0 4 1 0 第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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