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执行情况、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决议

  

   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
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所作的《
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
99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新华社发)

  (《人民日报》1 9 9 1 0 4 1 0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