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
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
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4年国家预算,批准财政部部
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
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
报告中对实现1994年国家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要
求各级政府树立全局观念,坚决维护国家预算的严肃性
,认真执行财税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在预算执
行中,要加强税收征管,千方百计增加收入,控制支出
,减少赤字,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会议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1993年国家决算。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人民日报》1 9 9 4 0 3 2 3 第4 版)